简介:【摘要】《民法典》未将给付型不当得利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二者之区别贯穿至构成要件、请求权基础以及法律效果方面。在民法典解释时代,采用法教义学法,对给付型不当得利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进行再认识。(1)没有法律根据,即没有给付目的;(2)一方受损,损害是指“得利以他人为代价”,(3)一方得利是为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与《民法典》抽象概括之下的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存在差别。(1)取得他人应得的利益;(2)一方获得利益;(3)一方遭受损失;(4)获得利益与受损具有因果关系,以上四点为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与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存在差异。
简介:摘要:鉴于船舶价值大,跨国运输等特殊属性,无论是海商实务中还是《海商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的法律规定中,都确定了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但是对于登记对抗下不可对抗第三人的范围,到底是《海商法》中规定的广义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善意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应该再将第三人的范围在善意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的限缩尚有争议。需要明确第三人范围使得船舶物权的物权变动制度更加的合理、完善。本文首先立足于这两部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进行释义,再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中的第三人范围进行分析界定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简介:盛夏时节,大家都宅在家里,实在是太热了,根本没有食欲,自然要找点凉拌的食物来解渴,所以,一到晚上,大家就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一边喝着冰镇啤酒,一边吃着烤肉,倒也是一种享受。但他们并不知道,这对他们的胃有很大的影响,会引起更多的消化道疾病。很多人在夏天的时候,由于饮食习惯的改变,肠胃的功能减弱,会引起急性肠胃炎、急性胆囊炎和急性消化性溃疡。
简介:摘要 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规定了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对于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提高行政效率,促使政府合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具有重要的作。对于一个行政行为是否恰当的判断是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判断,也就是说不恰当的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带来的问题,本文通过四个部分的论述从对“明显不当”的理解判断标准,提出对于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结合相关的司法案例分析明显不当"的现状,对于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司法所审查提出的自己的意见。
简介:摘要: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除常规的诉讼仲裁等清收途径外,还可就具备条件的案件采用特别程序以实现贷款回收,如本文所探讨的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司法实践中,随着此类非讼程序应用的增加,也逐渐产生相应问题,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并提出一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