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的实施中,发现和查处了大量以“小金库”为代表的各类违纪违规账外资金收支行为。由于这类账外违纪行为在资金来源、收支方式、管理方式、使用途径、存放地点等方面表现出的多样性、复杂性,致使不少审计人员,在定性和实施处理、处罚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疑惑甚至误解,给有效查处和遏制这类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此,审计署近期就“小金库”行为的定性和处理处罚适用法规,专门作出答复。对此,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实践,就有关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对“小金库”定性适用法规的一般分析审计署在答复中,就小金库的定性适用法规指出:国办发[1995]
简介:正确引用法律法规条文,直接关系到审计执法选用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正确,影响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完成,对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加大审计执法力度都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目前审计工作中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应与审计查出定性的问题相适应。对审计查出定性的问题,引用法律法规条文依法处理时,应考虑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与定性时间题相适区。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是否贴①,真法律依据是亚先讨。对于写定性问题似是而非、植桂两刀的法律活观条又于目不用,以免发生争议,产生国计风监。R连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自定性的问题贴切对巨,苗计执法处理才会令人信服。二\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区周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