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二、融入现代司法理念的新审判方式的设想 1、加大对被告人权利保障规则,刑事审判中让被告人坐囚笼席,把公正和效率的现代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审中
简介:根据一些同志的看法,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方式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法院管得过多.我国法院不仅仅对起诉的案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且还必须进行实质上审查,法院掌握了我国整个审判活动的指挥权.由于法院包揽了诉讼,在开庭前就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收集和调查,很容易预先就形成处理案件的看法和方案,导致把法官的主观意志强加于整个审判过程.2、控审双方关系过分密切.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强调公检法在职权分工的前提下,为完成惩罚罪犯的任务,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互通情报,密切协作,相互支持.这对打击和惩罚犯罪无疑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然而,这却使得控审双方之间的关系变得过分密切,在实际工程中常常力求保持趋于一致,案件一旦开庭,
简介: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在向“控辨式”审判方式转变过程中,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出现了阻碍改革进程,影响和制约改革深化的“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持续存在,势必将成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巨大障③。一合议庭职权定位不准在审判实践中关于合议庭的职权存在二种极端:一是片面强调合议庭职权,抛开庭长,院长对案件的审查和对法律文书的修改,由合议庭径行作出裁判,并送达当事人。将强化合议庭职责理解为合议庭独立审判;二是片面强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合议庭审判的案件,层层汇报,层层审批,辅之以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内部规定,变相剥夺合议庭的裁判权。我们认为,强化合议庭职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