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把”字句的“变换观”常会使我们忽略掉一些句式自身的重要特点,而句式语义不是完全能从组成成分及已有句式的语义自然推导出来的。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不取简单给“把”字句里的成分贴上“施事”“受事”一类标签的做法,而研究句式赋予了这些成分以什么样的角色。本文用“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主要特征测试并得出了现代汉语“把”字句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位移性”和句子主语“使因性”特点,并从说话人视点的区分解释了“责任者”语义的来历。文章认为,句式是一个完整的认知图式,其间各个组成成分的次序、远近、多寡都是造成句式整体意义的重要因素,文中借助认知心理学的“顺序原则”“相邻原则”和“数量原则”说明“把”字句个别特点之间的逻辑联系,显示“把握整体”这种方法更广的解释力。
简介:汉语“把”字句受语义和谐律和结构和谐律共同管制。语义和谐律由陆俭明(2010a)提出,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涉及的诸方面意义都要求彼此之间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本文将“把”字句分为处置型、致使型和意外型三类,这三类“把”字句的构式义、动词义、“把”的宾语义、事件结果义以及语境义等在语义和谐律的管制下相互作用。受语义和谐律的启发,提出结构和谐律的观点,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都要追求结构的平衡与和谐。假设动词后存在一个“结构槽”,一部分“把”字句的成因是由于句子的深层结构既有宾语又有处所补语,而一个动词结构槽无法同时容纳宾语和处所补语,因此将宾语向前移位,从而达到结构和谐的效果。
简介:摘要“把”字句是语言中的一种常用句型,人们通常通过这种句式把受事作为突出的对象。所以,“把”字句是一种很有特点的句型。作为方言之一的陕西方言,“把”字句的使用频率更高、更具有特色。让人难以把握和理解。本文以陕西关中地区更具有特色。随着方言作品的活跃,陕西方言却让初次接触的人感到一头雾水,让人难以把握和理解。本文以陕西关中地区的“把”字句为例,通过与普通话语法比较、有别于普通话用法的方言“把”字句用法及“把+N+一+V”固定结构的三个方面来简要分析,立图对关中方言的“把”字句有一些了解。同时,也期望能举自己的能力为初接触陕西关中方言的人剔除一粒垫脚的沙粒。
简介:咸安方言中“把+NP+VP+上”结构形式是一种特殊的“把”字句,有其确定的语法功能和语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