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受贿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罪,也一直是我国反腐败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本文研究的648例样本中,受贿罪的无罪判决率为0.62%,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率为2.78%,缓刑判决率为16.77%,事实上的自由刑(含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率为92.7%,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为4.35%;648例全样本,平均受贿数额844167.70元,其中受贿金额5万元以上的占总样本数的73.6%,10万元以上的占56.5%,宣告刑平均刑期为8.79年,其中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平均刑期仅5.32年,接近于法定最低刑5年有期徒刑;在548例大样本中,平均受贿次数为9.45次,平均每次受贿数额为65331.45元,被告人受贿次数在2~5次之间的占样本总数的40%左右;受贿罪的平均案发时间间隔为49.70个月(4.14年),其中案发时间间隔在5年以上的样本数达217例,占样本总数的34%左右。“一把手”犯罪较为严重,占样本数的40.54%,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等)犯罪占样本数的63.43%。
简介:和谐侦查即指权力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和社会许容度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力求人、机关组织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和谐侦查的实证分析,就是试图将此种理想而又理性的价值追求限制在客观情境的可能范围之内,在科学把握"实然"的前提上去探讨、修正或贯彻"应然"的价值取向,防止谬误。欲实证探求侦查实然现状,则应该从侦查效益入手,分析其侦查成本及收益,而现有的破案率和错案率等反映了侦查的某些不和谐因素。其原因包括:警力不足侦查水平尤其是技术侦查水平不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法官的任意不合理的讯问误用知情人、证人或特情非常的压力平等对抗平台的缺失等。侦查和谐的路径所指是:让物证说话,全面保障权利和理性的法律。
简介:刑事司法过程的独特性使案例指导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施有别于民商、行政司法。实证研究表明,当前刑事案例指导实施情况与制度预期有较大落差。司法人员对一般参阅案例的旺盛需求说明我国并不缺乏推行一种案例适用机制的土壤。案例指导制度效果不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指导性案例数量不足和过度简约化、刚性实施可能性引发的悖论、内部人员选拔对高识别性信号信息的需求、自上而下实施机制的无力、案件决策的行政化、多重司法政策目标难以兼顾、外部约束相对有限等。当前司法改革提出了完善案例指导的要求,也为案例指导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条件,如果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实践中暴露的问题,案例指导的前景还是乐观的。
简介:通过收集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案例,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全国90%以上的人大没有通过行使质询权监督司法机关,人大在通过质询监督司法机关,防止司法腐败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人大以个案实体是否公正作为主要的质询事由,未能适当地尊重司法机关的相对独立性。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出现了人大监督不足与司法独立丧失的双重弊端。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制度应当予以完善,既要提高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行使频率,又要在质询中体现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而最为关键的在于,应当禁止人大对司法机关办理的个案进行质询,此属于司法独立的核心领域,人大应当主要以"司法行为不当"而不是以"司法案件实体不公"作为质询的事由。同时,在质询的过程中,避免使用不恰当的语言,弱化质询的批评、纠错功能,弱化质询的强制力度,以保障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刑事政策评估,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考察刑事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刑事政策的效率、效能、效益以及价值等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刑事政策的效果。在刑事政策评估过程中,政策评估主体构成因素的差异,会对政策评估及其结论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采取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完善政策评估主体,对于政策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来说至关重要。刑事政策评估主体是对政策进行评价分析的实施者,它可以是刑事政策制定者、执行者或政策第三方。据此,可以将刑事政策评估分为自评估和参与式评估两类。自评估是指评估者本身就是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参与式评估则是指由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以外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