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控辩关系将逐渐呈现出三种阶段性的样态。在当下中国的刑事司法语境下,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只能适用于审判阶段,由此形成了“对抗主导型”的审中样态。而在进入审判前,由于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享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带有司法属性的权能,辩方通常只能与其形成交涉关系,即通过有效的信息沟通,以说服其接受并作出有利于己方的决定,由此形成了“交涉主导型”的审前样态。而在审判终结后,一旦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错误,控辩之间的互动机制便会被重新激活,由此形成了“协作主导型”的审后样态。控辩关系的三种样态各有其形成原因及运作机理,也都有独特的存续时空。通过研究控辩关系的这些复杂样态,可以为未来的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勾勒出新的图景。
简介:2000年11月,某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房屋维修公司经理钱某(时系中共党员)利用发包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刘某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该纪律检查机关(下称纪检机关)随即决定查处,按纪检机关办案程序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对钱某进行审查。钱某在被纪检机关审查讯问中,检察院立案侦查前交代了纪检机关所掌握的桑塔纳轿车受贿事实,同时钱某还主动交代了未被纪检机关掌握的其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刘某等多人价值人民币近160万元的现金及物资的受贿犯罪事实。检察机关随后立案侦查,查清了钱某的前述犯罪事实,侦查中,钱某退清了全部赃款。随后,该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钱某犯受贿罪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简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双拥工作落在实处,江苏省射阳县在全县普遍建立了村级拥军优属协会,摸索出基层拥军优属工作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双拥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现在全县506个村和38个居委会都建立了拥军优属协会,协会成为推动该县基层双拥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建立村级拥军优属协会,从组织上保证了拥军优属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促进了拥军优属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开展活动由“临时突击”变为“经常持久”前些年,这个县农村的拥军优属工作,一般是听上面的调子,唱“四季歌”。节日前,村支部、村委会就拉起以党团员、民兵、妇女为骨干的队伍,临时突击搞一阵子活动,送点钱、物,帮助军烈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