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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领导行为权变在实践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功能与意义。正确的领导行为权变有利于调动下级人员的积极性和顺利实现领导目标,提高领导工作的绩效,反之,则可能导致领导行为的低效或失效。领导行为权变要有效地发挥出正向功能与作用,避免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缺陷,应符合一定的规范与要求,同时,需要领导干部提高正确判断形势能力,增强责任感,完善领导行为规范体系。

  • 标签: 领导 领导行为 权变 权变性领导行为
  • 简介:<正>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权的取得和交付并不是同时的,这就造成了实践中一物二卖或者标的物风险转移责任承担争议问题。一、交付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则为交付和占有。关于交付的分类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而债权的设立、变更只以双方合意或者法律规定为准。对于动产来说买卖合同成立后,交付动产的时间就是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当然在简

  • 标签: 物权变动 动产交付 指示交付 简易交付 占有改定 风险转移
  • 简介:传统激励理论以人的共性为出发点,忽视了不同个体间的差异性及情境因素的影响,激励效果较差。权变激励针对个体特殊性和情境多样性,通过工作设计权变激励、福利与情境权变激励几种运行方式,以动态、多维的新视角寻找激励结构中各种最佳匹配关系,从而优化激励过程,提高激励的有效性。

  • 标签: 传统激励理论 权变激励 权变激励运行方式
  • 简介:我国《物权法》已颁布实行多年,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物权法》作为确定和保障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制度,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促进与保护社会交易功能。物权变动制度在物权法中具有纲领意义,起着衔接财产归属与流转关系的作用。大陆法系的物权变动模式由债权形式主义、债权意思主义以及物权形式主义三种,应以此为基础,解析梳理我国现行法中的物权变动模式。

  • 标签: 物权变动 意思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 简介: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差异根源于如何运用“民事法律事实”制度来解释、筹划引起物权变动的践行行为。当前各国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主要有债权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三种类型。对物权变动是否需要公示及公示所起作用的认识差异和对引起物权变动原因的不同认识是确定物权变动模式的主要因素。我国采用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能够弥补债权意思主义容易导致交易不安全和物权形式主义程序繁琐的缺陷,与我国社会现实和法律传统相协调,当属适当。

  • 标签: 物权变动 法律行为 公示 债权形式主义
  • 简介:则交付行为能产生物权变动之法律效果,交付行为可成为产生移转物权效果的法律行为,即移转物权意思的交付行为

  • 标签: 中的交付 交付行为 变动中的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变动模式中的一朵奇葩,其始于"以手护手"原则,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最终被确立为世界民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构成要件包括: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登记的不动产名义人;让与人须无处分权;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并支付合理对价;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转让的标的物应完成过户登记或已交付。一般动产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依据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适用该制度。

  • 标签: 善意取得 公示方式 交易安全 经济效益
  • 简介:我国当前的管理理论大部分都是借鉴西方的管理理论,而如何总结我国的优秀文化和管理理论就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在对中国古代管理理论介绍的基础上,探讨和总结了中国古代权变理论,以试图对建立我国的管理理论框架作一尝试。

  • 标签: 中国 管理理论 代管 中国 权变理论 借鉴
  • 简介:《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因判决而生的物权变动,然而该条所规定的判决究竞为何种判决、何种的法律效果并没有明确。本文旨在从民事诉讼法理论关于诉的分类(即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着手,对该条所规定的判决究为何种判决做一个分析,从而为该条的正确适用略尽绵薄之力。

  • 标签: 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 形成之诉 物权变动
  • 简介:针对船舶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我国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具体对善意第三人的范围进行讨论时,最新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六条将一般债权人排除在外。虽然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同时采用登记和交付两种公示方法,结合社会生活中遇到的一般情况来看,尤其是在处理特殊动产的一物数卖的问题时,登记的效力应该优先于交付的效力。

  • 标签: 船舶 物权变动 公示方法 善意第三人
  • 简介:权变动模式之争历时已数百年,交易安全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物权变动与交易安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价值取向不完全一致,不应当合并在一起用一个规则来处理.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使物权变动和交易安全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反对者所提出的诘难是不能成立的.

  • 标签: 物权变动 交易安全 意思主义 权利冲突 物权变动模式 价值取向
  • 简介:理论上和实践中对《物权法》第28条规定的可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之范围远未形成一致的观点,此种情况影响了法律的统一适用以及《物权法》所追求的立法目标的实现。应当从《物权法》所追求的政策目标以及赋予法律文书以形成力的理论依据之角度理解该问题,同时,也必须从以与既判力相联系的角度理解此种法律文书的形式范围。当然,根本地应当以法律文书的内容,而非诉讼的类型,并以与法律行为相衔接的角度,理解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的范围。

  • 标签: 形成力 既判力 物权变动 法律文书
  • 简介:大陆与台湾两地警察的侦查权变迁趋势基本一致,都是通过法律不断加强对警察侦查行为的规范,但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在此方面的变革更早。就现行刑事诉讼法内容而言,台湾地区法律对警察侦查权行使的控制更为严苛,这体现在法律对警检关系、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以及警察其他侦查工作等方面的规定中。大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在规范警察侦查权方面有巨大变动,给警察带来压力和挑战。警察自身需改变观念、提高素养,而政府和社会也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

  • 标签: 警察 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 警检关系 强制措施
  • 简介:一、问题之缘起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自由流动性是其固有的属性之一。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各国公司法普遍对这类公司股权的自由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甚至允许公司通过章程进一步规制。英国大法官格林曾指出:"股东的正常权利之一就是自由地处理其财产,并向其选择的任何人转让之。"~①美国学者威廉森认为,股权的可转让性与有限责任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它与有限责任一起构成了现代公司制的两大基本特点。~②我

  • 标签: 股权变动 优先购买权 效果论 受让人 可转让性 意思主义
  • 简介:乡镇改革并不仅仅是税费改革“倒逼”的结果,而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转变基层政权职能的意义: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农民。乡镇改革的目标虽然并不仅仅在于解决“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问题,还在于重塑乡村治理体制,以更好地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 标签: 税费改革 基层政权 变革 乡镇改革 深层次问题 政权职能
  • 简介:      二、不当得利与依法律规定而生的物权变动      依法律规定而生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添附、善意取得制度,   (二)无法律上的原因——债权行为的原因不同于物权行为的原因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中包含,   (三)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的采纳引起不当得利制度的延伸   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在纳入法律体系时

  • 标签: 不当得利物权 变动制度 浅论不当得利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3月3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4款突出了“交付”为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这样的规定容易造成信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不能适应新兴的船舶融资租赁等交易方式的发展。中国法律应赋予登记以公信力,船舶所有权变动应当采登记生效主义更为妥当,这更符合司法实践和航运实务的操作。

  • 标签: 船舶所有权 所有权变动 交付 登记
  • 简介:案例原告郑某诉被告谢某离婚一案,经法院调解处理结案。双方同意离婚,就共有房产的分割处理,该案民事调解书载明'共有房屋归原告郑某所有'。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由原告郑某居住,但登记于被告谢某名下。调解书生效后,郑某在向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时,被告谢某不予配合,导致房屋变更登记不成。遂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变更登记,法院应否直接立案执行,产生了两种意见。

  • 标签: 变更可否 可否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