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6年2月13日,劳动部办公厅就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处理工伤争议几个问题的请示》,答复如下:一、关于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二、关于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的处理问题。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工伤保
简介:编者按:对于一个因病表失劳的能力、长期未能正常工作的员工该如何处理?也许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领导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合同期满后让他走人,有那么多人等着这个职位呢,出于人道考虑,至多再给他一些钱。但是,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下面的文章会使企业领导认识到凡事还应当依法而做。A公司领导本认为,支付给不能工作的小李3万元医疗补助费,做为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已是对她莫大的照顾了。可没想到在市中级法院最终还是落了个败诉的结果。小李于199Z还被A公司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与公司签定了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吸自1992即日对日至1997刮目二6日止。三是动合同履(三中.小春干1995迁3一害医神分睾症.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