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3月,A公司委托实际承运人B公司运输1个40英尺冷藏箱(内装冻牛肉),装货港为上海港,卸货港为温哥华港,提单为记名提单,收货人为C公司,A公司与C公司的贸易合同价格条款是CFR。该冷藏箱在船舶到达卸货港的前5天发生故障,因船上备件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维修,因此货物在船期间有5d时问无法达到设定温度。C公司在提货后的第10天对货物进行检验,未将货损情况通知B公司。4个月以后,C公司处理货物,收回货物残值,并将部分货款支付给A公司,
简介: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危险货物的种类和流通量不断增加,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呑吐量逐年上升,使供应链安全监管面临严峻考验。
简介:
由一起集装箱货损案引发的思考
多管齐下为危险货物集装箱供应链安全保驾护航
无悔年华写人生——记洪泽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科科长——周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