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8月,甲以5000元将其自己房屋卖与乙,约定:乙先付3000元给甲,余款年底交清即办理产权过户。同年10月,甲又将该房以6000元卖与丙,双方经公证并办理过户手续。问:1.甲、乙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丙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房所有权归谁?为什么?答:1.无效,房屋买卖需要以过户为特殊生效要件。2.有效,房屋买卖办理了
简介:
简介:(以下简称)的颁布与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该法以国家法律的最高形式,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在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并向世人昭示了一个事实--我国政府依法支持和保障农业机械化按市场机制有序发展的时代开始了.
律师手记
完善农业机械驾驶员考试制度初探
促进农机化按市场机制发展的制度保障——对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