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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事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把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主要任务,改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缺陷现状,从而才能有效地保护中小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修改与完善《证券法》时,应把证券市场主体民事责任条款具体化,建立便于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的诉讼制度、改革证券监管模式、提高公民证券法意识,以进一步确立和完善证券退市机制。

  • 标签: 证券 民事责任制度
  • 简介:诉讼时效是现代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中国虽然没有诉讼时效这一专业术语,但是从规范内容、法律事实和法学原理上考察,它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宋代,民事诉讼时效事实上已初具规模和体系。基于对专制统治秩序、社会经济秩序、人伦秩序等建构的影响不同,结合纠纷的种类来考量,宋代民事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一般田宅交易纠纷诉讼时效、与“家”相涉的田宅交易纠纷诉讼时效、与继承相关的纠纷诉讼时效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四类。此外,宋代还逐步完善了诉讼时效的细节性规定,结合商品经济发展和田宅流转速度加快等社会现实因素的考量,逐步缩短了相应纠纷的时效期间。

  • 标签: 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时效 宋代 交易秩序
  • 简介:合同文本的来源抗日战争期间,陈纳德带领美国飞虎队在中国上空英勇作战,建立了赫赫战功,也赢得了中国官方和人民的首肯和爱戴,同时也得到了美国官方的肯定。到了1942年7月4日,也就是美国参加对日作战半年后,美国收编了这支美国平民组成的雇佣军,改为了正规美国部队——美国陆军空军第十四航空队。

  • 标签: 美国陆军 “飞虎队” 合同文本 参战 队员 抗日战争期间
  • 简介:“客家是什么人?”这可真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试想,当一个外国人来到中国旅行,闯入一个使用完全不同于其他地方语言的村落时,他极有可能就是碰见了客家人。客家是特殊的一群人,在语言、习俗、服饰乃至偶像崇拜上,他们都与本地人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同。

  • 标签: 客家人 中国 节选 事物 人民 风土
  • 简介:陈元方同志是我们十分敬仰、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早在六十年代初,我在宝鸡地委工作时,就断断续续闻听陈老的学识、才华与胆略,人们都说他是西北的人才和做学问的人,更是一位敢于讲真话、讲实话、直言不讳的人了。十年修志的亲身接触,使我对陈老的人品和文才有了更深的了解。

  • 标签: 民事 陈元 十年 讲真话 人民 典范
  • 简介:《首次雇佣合同法》的出台,在法国引起了一片抗议浪潮,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甚至占领校园,其声势直追1968年动乱。延续数月的动乱暴露了当今法国社会深层的危机与悖论:这种危机与悖论既涉及改革,也关乎道德理想,颇有“法国文化特色”。本文打算从程序入手,衡量得失,借反思来获得一点教益。

  • 标签: 《首次雇用合同法》 程序公正 民主 法国
  • 简介:我在最近的一项关于乡村宅基地纠纷的研究中,接触到大量民事诉讼档案,在阅读法律卷宗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提出权利主张时所表达的事实,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会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这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从法官的角度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寻求最大限度的法律事实,以使纠纷获得公平的解决,法官所关心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人类学者所关心的是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背后的秩序逻辑,是一种"社会事实",但具体到一个诉讼案件,法官对法律事实的选择也可能成为学者所关心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苏力认为:"中国法官常常把在英美司法中的事实争议处理称作定性……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处理事实争议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现有的制定法概念体系中为这些带刺的事实安排甚至挤出一个合适的位置."[1](p221)苏力的分析颇具洞见,他所关心的问题是基层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选择问题,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我更为关注的是司法实践背后的法秩序问题,因此会透过所谓法律事实的争议去揭示其中蕴涵的社会事实.

  • 标签: 民事诉讼 法律事实 宅基地纠纷 诉讼当事人 权利主张 法官
  • 简介:“沙田”是一种特殊的土地形态,多位于沿海沿江地区。江苏崇明境内的沙田面积广大,且较为集中。自明清至民国,崇明县沙田的管理控制状况纷繁复杂,体现了国家对沙田土地制度和地方民事秩序的调整与改变,其总体趋势是国家权力对地方社会的控制愈来愈强。沙田区域在明清时期为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特殊民事行为,到民国时却显得越来越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而又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国家的许可或默认,逐渐成为一种潜在通行的民事习惯。民国政府对此民事习惯态度上的不够明确,表现出中央和地方以及各级机关施政的差异。

  • 标签: 沙田 崇明 民事习惯 土地制度
  • 简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是多元化的,其中立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传承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根本保障。用民事法律保护的制度可使拥有遗产的群体、团体或者个人获得一定的权益,并适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利用,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从而避免因主体的放弃和传承者的减少而导致遗产的灭失。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明确适用民事法律保护,并就其正当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述。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事法律保护 正当性 必要性
  • 简介:北洋政府故宫博物院在接管故宫物品过程中,发现清皇室内务府与北京盐业银行1924年5月31日借款合同一纸。该合同规定,清皇室内务府以宫中所存宝册、古乐、金钟及各种金器为抵押,向盐业银行借款八十万元。现特公布于后。

  • 标签: 内务府 北洋政府 借款合同 故宫博物院 十三年 抵押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