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75年3月,我结束了为时21个月的知青生活,作为所在区随县环潭区首批两个(另一个是刘春发)"亦工亦农"2人员之一,被任命为随县环潭区河武公社党委副书记。当时按每月37.50元给我们发工资,其中20元交生产队记工分,年底参加生产队分配,17.50元作为生活费。由于我所在的生产队分值不高,年底分配时,扣除粮、棉、油实物折款后,基本上没有什么现金分配。也就是说,当时的"亦工亦农"干部,月工资也就是17.50元,仅够住村下队吃派饭时付给农户的饭钱。这种农不农、干不干的身份一直维持到1977年底才正式转为国家干部,吃上了财政饭,定行政25级,月工资37.50元,其中粮贴2.50元。
简介: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它发生、发展的历史,它和婚姻制度同时产生,并随着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和进步。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未严密时,离婚相当自由,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自周朝开始,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才建立起来。不过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中国古代婚姻的意义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目的在于宗族的延续及保障对祖先的祭祀。古代离婚旨在“绝二姓之好”,即重在两个家庭的决裂而非夫妇感情的破裂,社会“伦理”关系为重。
简介:郭沫若在青年时期,由创造社成员周全平陪同,从上海启程赴江苏宜兴和浙江长兴一带,进行平生第一次江南农村社会调查。这是他在日本第一次比较系统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后所付诸的接触生活水平线下民众的行动。调查中,军阀混战的恶果、江浙农村的悲凉、百姓遭殃的苦难使他对中国社会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现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由于郭沫若生前对此次调查的记录仅留下《到宜兴去》、《尚儒村》两篇散文,且其中一篇《到宜兴去》没有写完也未发表,故这一历史鲜为人知。这次调查,对他能在大革命失败后,不少知识青年彷徨歧途时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坚定地走上革命征程有着重要的影响。从理论上的认识到行动上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