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著作权的限制制度从事物的属性方面可以理解为约束著作权的一种豁免规范性体系。著作权的保护其实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问题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还能鼓励著作权人继续钻研 创作出好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最终达到促成中国文化事业的繁荣稳定,发展公众的精神学习生活, 还可以使著 作权 人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关系达到基本稳定的状态 ,尽量使之达到平衡状态。著作权法的初心是进行规范社会秩序环境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但在权利 保护方面 片面强调,使文化的 传播和使用将受到阻碍,因此对于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还要承担具有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而著作权限制就是一种。
简介:法律用语中的"发行"有别于日常用语中的"发行",而在现行《著作权法》中,发行行为的含义更具有独特性。在《著作权法》中,发行权控制下的发行行为的内涵要明显广于日常用语中的该行为的内涵。它不仅仅是一种狭义发行行为,更是一种有形发行行为。客体特征和物理特征是发行行为应当具备的两个显著特征。发行行为的客体特征是应当面向不特定的人或特定之多数人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其物理特征是应当以转移作品有形物质载体所有权的方式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发行行为的实现途径由相对固定和单一的出售方式,日益转变为相对灵活和多元的出售、赠与和其他方式。这不仅证明了发行行为不同于复制行为,也彰显了发行行为的独立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