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初,浙江省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诸暨市次坞镇义安黄砖厂近年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黄砖销售收入与其实际取得的收入不符,举报人在举报信中提到,该厂自投产以来,每年的销售收入有200多万元,而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只有100万元,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的情况。诸暨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举报后,当天下午就派出2名稽查人员直奔砖厂。下午3时,税务稽查人员来到该厂,向企业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和必要的手续后,向厂长、会计简单地说明了来意,并从税收、经营等角度进行了宣传,同时要求该厂提供近年来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有关资料。该厂是一个由21人合伙经营的企业,于2000年7月14日点火投产,8月份开始
简介:<正>《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在此基础上又规定:“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要不断发生损耗。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叫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的数额,叫固定资产折旧额,是对固定资产损耗进行价值补偿的依据。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和提取折旧,对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费用,保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资金来源,加速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都有重要作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