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是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重大课题,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研究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所在,公司治理结构是借以处理公司中各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中各利益主体的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基础是股权结构,不同股权结构下,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同的,因此委托人对3代理人的监控能力和积极性不同。正如Williamson在1985年的研究中指出的那样:“企业如果未能建立有效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即使具备明的产权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绩效也难以长时间维持在高水平。”股权结构设置与控股权归属的股份经济的基本要素之一,其不同的安排状况对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绩效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合理的股权结构才能形成完善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是指各股标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持有股票的各类和数量在股标投资对象中的分布结构,表现了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各不同持股主体间的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属于公司融资问题,对于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来说,股权结构在整修融资结构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表明,企业的融资结构与企业的治理结构密切相关。
简介:山东省滕州市现已发展个体32654户,私营企业387家,户均年收入逾2万元。那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富了以后怎么办?较长时间的调查表明:他们不惜抛金追求自身发展,求知、求才、求实……其有益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可喜变化呈现出8个特征。——求发展,收入的更多部分投入再生产。近年来不断出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使得个体私营业者尝到了不少甜头。他们为了生产与经营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已开始注重讲究“战略经营”,将收入的更多部分投入再生产、再经营,以求规模效益。一项3000份的问卷调查显示,这样的个体私营业者占68%,其中有15%的人将
简介:遗产税是对财产的有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净值课征的一种税收,属于财产税范畴,是完善现代税制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税种,遗产税主要功能在于对继承权进行一定的限制,运用税收杠杆对继承行为进行有限的调节,从世界各国实践来看,开征遗产税有利于抑制社会成员间财富占有的悬殊,也有利于平衡公众对社会财富占有不均的心理反映,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此税,中国早在1915年北洋政府时期就拟定了《遗产税征收条例》,但未实施。1939年国民党政府也制定了《遗产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于1940年7月正式实施,但实际执行没有多久便停止了,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曾列出遗产税,当时主要是针对私工工商资本而设。1950年6月调整税收时决定暂不开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其中有些人经积聚了相当可观的财富,因此将遗产税作为规范收入分配,防止两级分化的重要税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