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李海波教授,会计学家和会计教育家、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兼任全国成人高校财会研究会会长、全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高级财会人才培训专家成员、全国立信会计事业协作会理事长、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为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财会学科带头人.李海波教授196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长期从事会计、财税、金融等专业领域的实践.教学和领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他潜心研究、锐意开拓、致力于财会学术和理论研究,著述丰硕、成就显著.作为行政领导,坚持“双肩挑”,先后担任“会计学原理”、“工业会计”、“预算会计”、“财政与金融”、“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课的
简介:编辑同志:什么是审计听证?为什么要实行审计听证程序,如何掌握审计听证标准?读者李菲李菲同志:审计听证是审计机关为审计行政相对人提供的一种事前救济程序。我国新的《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以后,审计听证是审计机关必须依法遵守的行政程序之一。1996年颁布的《中国审计规范》没有对审计听证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已在对《中国审计规范》进行修订,构建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决定根据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增加这部分内容。实行审计听证制度,对于规范审计机关审计行政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审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履行和掌握审计听证程序和标准呢?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