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此办法共有二十八条,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简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新农村意义重大。基于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法院相关判决的梳理与研究,笔者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流转规范性不足、合同履行率不高、发包方地位强势、权力缺乏监督等。这既有长期以来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的,也有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旁落的执行性原因。因此,改革、完善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刻不容缓。在宏观上,必须借鉴国资委与国企管理层的运作机制,在现有法律基本构架内,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村委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设,各司其职,改进治理结构,强化监督;在微观上,必须规范“乡里中间层”权力、完善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通过制度建设,最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