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1 个结果
  • 简介:<正>笔者通过对国内法学类核心期刊(自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所发表的有关公司法方面的论文进行搜索链接,经统计,该期间共发表相关论文60余篇。其中,论及公司立法的论文有9篇、公司担保制度的文章有7篇,对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探究的文章有3篇,有关公司资本制度的论文有4篇,关于股东及股东权内容的文章有21篇,论述公司治理方面的文章有15篇,现分述如下。一、公司立法(一)国内公司法律制度与完善公司法作为最重要的规范基本商事主体的法律,公司立法对基本商事主体规范的方式不同,反

  • 标签: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担保 商事主体 股权交易 担保制度 优先购买权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自2005年《公司法》修订公布实施以来,公司担保规范适用法律问题一直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不但明确了公司享有对外担保的权利能力,而且规范了担保行为的法律程序。一船认为该条是对1993年《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在司法

  • 标签: 公司担保 股东大会决议 对外担保 担保行为 权利能力 担保合同
  • 简介:<正>公司自治源于私法自治,私法自治的主旨是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意志,自由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作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公司需要被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来进行自我管理与对外交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适应了这一潮流,本着"放松管制、保护自治"的立法态度,将大量强制性规范放宽为任意性条款①,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然而,在现代私法公法化的大潮流中,公司法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现代公司自治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特征②",在强制与自治的博弈中,如何确定公司自治的边界值得关注与研究。

  • 标签: 公司自治 私法自治 任意性规范 自治空间 强制性规范 法化
  • 简介:<正>一、问题的所在在重视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维护股东间的这种信赖关系,我国《公司法》一直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设置种种限制。2005年的《公司法》虽然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面赋予公司更多的自治空间,但依旧保留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的限制性规定。然而,在看似详细的公司法规定下,实践中依然存在种种模糊的问题,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纠纷依然是公司诉讼的主旋律。问题虽属于不同的纠纷类型,但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对于股权性质的不同理解也对问题的解决有着直接的影响。

  • 标签: 公司股权转让 股东责任 自治空间 限制性规定 受让人 转让合同
  • 简介:<正>一、公司法律规范适用类型化思维的合理性从公司发展史看,公司组织形式呈现出多样性态势。公司法的首要功能是为商事企业提供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通过塑造普遍适用与方便使用的公司形式,公司法帮助企业家轻松自如地借助公司组织媒介开展交易活动,从而降低商事活动的交易成本。①公司法这一调整功能的实现有一个从经济世界向法律世界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有赖于运用法律世界所包含的概念和范畴去描述我们所面对的经济世界,在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便是公司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在法学和法律实践中,重要的不是逻辑,而是通过规范实现法的意义和目的。借助法律规范实

  • 标签: 法律规范 商事活动 公司组织形式 担保合同 首要功能 利害关系人
  • 简介:<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商法理念与商法原则越来越多地在立法实践当中被运用,商法规范也越来越多地在审判实践中得到适用。我国虽然是民商法不分的国家,但这只是指没有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而已,并不是我国不存在商法,公认的属于商法范畴的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等业已存在并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当中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主张商法独立性的学者不断增多,具有商法理念、商法意思、商法原则等鲜明特色的商法思维已经逐步形成。那么,如何在商法思维下构建我国公司董事勤勉义务法律制度则是本文作者研究重要内容。

  • 标签: 勤勉义务 董事责任 判断规则 破产法 赔偿责任 责任形态
  • 简介:<正>长期以来,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强化交易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这种观点也成为我国公司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形式的规定对此也有着明显体现。但,严苛的资本制度,并未很好地保护交易安全及债权人利益,反而,抑制了资本的自由逐利空间。在当今域外各国公司资本制度逐渐走向宽松、灵活的背景下,从公司的商事本质出发,认真审视和检讨我国现行的股东出资制度,进而做出有利的制度安排极为必要。一、商事理念下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形式的检讨

  • 标签: 股东出资 公司资本制度 债权人利益 出资形式 出资义务 非货币财产
  • 简介:<正>一、从李杏英案看思维差异:在思考法条之前先要思考事实许多年前著名的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中最核心的一个争点是: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借用合同关系。①法院最终认定两点:1.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2.李杏英既不能证明其确曾将所称钱款放入自助寄存柜内,也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自助寄存柜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更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大润发超市在提供寄存服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因此,李杏英要求大润发超市和被告大润发公司承担其所称物品遗失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难以支持。

  • 标签: 借用合同 大润发超市 过失行为 事实根据 损害赔偿 债务承担
  • 简介:<正>一、商法思维与公司法应对网络技术应用的定位对于商法思维,学界与司法界有不同观点,有商法价值理念、商法精神、商法意识等多种表述。学者认为,保障营利是商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具有相对性与客观性。~①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相对性而言,其具体化为维护交易的效率与安全这两个商法的基本原则。~②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客观性而言,保障营利的价值理念以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的细化形式体现在商事主体与商行为的具体法律制度之中。~③本文认为,商法最高宗旨在于保障商事主体的营利,此即所谓的效益优先,同时兼顾公平等价值取向。在商法理论上,效益优先主要体现为保障或者促进交易迅捷、维护交易安全等商法基本原则。理论界对于公司的特性有不同的概括,但大多将公司的营利型、社团性、法定性等特性包含于

  • 标签: 公司法律制度 社团性 商事主体 商行为 网络技术环境 交易效率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不限于交互式传播,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及造成的纠纷已逐渐出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虽对"信息网络"作了扩张性解释,但"网络传播行为"仍未含有"非交互式"特征。笔者认为,应当设定一个更为广义的传播权来涵盖、控制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

  • 标签: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