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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体育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内涵,基于法律调整的相对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无限多样性,在我国体育产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若干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产生原因、具体特点的初步考察,提出完善我国体育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 标签: 体育产业 体育法制 法治建设 体育执法权 监督机关
  • 简介:近年来,"一核多元"治理模式被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成果,但实质上这种新治理模式只是传统全能型治理的延伸和升级,以此为基础的社区治理法治,只会产生一种"翻新"的威权主义治理。在社会系统论视角下,社区多元民主治理的动力来自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这种分化的不足或者负外部性都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公共性问题。社区社会公共性的发育,不仅需要多元民主治理结构的形成,而且还需要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多元民主治理结构的形成和社区治理法治的推进都需要社区社会公共性来支撑。社区治理法治既是多元民主治理结构形成的重要机制,也是社区社会公共性发育的重要支柱。简言之,多元治理结构、社会公共性和治理法治共同构成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三驾马车"。

  • 标签: 城市社区 一核多元 治理法治化 社会公共性 多元治理结构
  • 简介:我国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运行一直采取以政府特别是警察治安行政为主体的社区治安管理模式.20世纪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随着全球的兴起,我国政府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并由此构成中国社区犯罪防控体系规划与执行的决策背景和基本的策略原则,但社区犯罪防控体系规划与执行的政治过程、行政过程、经济过程和文化过程产生的偏差以及由此引起的社区犯罪防控体系的设计、构建和运行问题并未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重新审视和构建社区犯罪防控理论范式及与之相应的社区治安治理模式,建立起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的一种新的社区犯罪防控理论范式、认知框架和与之相应的社区治安、治理制度创新体系及运行模式.

  • 标签: 犯罪防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区治安 行政过程 执行 理论范式
  • 简介: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因为制度性的缺陷和职业环境,使得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呈多元,多元主体之间的无序竞争使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一片混乱,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建立律师诉讼垄断制度,某些非诉讼业务的律师强入制度,必须完善我国的收费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必须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能和提高律师自身的素质。

  • 标签: 法律服务市场 制度性缺陷 诉讼垄断 律师强入 律师素质
  • 简介:云计算服务是将数据中心、服务器、数据库、磁盘存储、网络带宽等软硬件资源封装后向社会公开提供的底层标准技术服务。云计算服务具有数据存储的分散性、提供服务的底层性、客户数据的私密性等特点。《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的法律义务,但未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进行界定。当出现侵权时,云计算服务提供者面临保护用户数据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双重困境。从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来看,云计算服务提供者是否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充分考虑云计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对侵害行为是否具有直接控制力、是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

  • 标签: 云计算服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 法律性质 责任承担
  • 简介:从分析京津冀城市安全面临的四大挑战出发,探讨了警务挑战背后的警务格局,提出了警务治理逻辑转型和警务供给改革的思考方案,最后为警务社会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提出建议。由"安全民心"缺失展开,指出了传统警务"围墙治理"和单主体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开放治理和双主体治理的理念,倡导增加警务社会供给,推动新型警务社会建设。警务社会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建议包括:构建统一的警务社会市场,以项目制推动警务社会化合作开展,建立统一的警务社会职业标准,构建合法规范的竞争运行机制和建设与公安机关良好关系。

  • 标签: 警务社会化 京津冀 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
  • 简介:本文从宏观角度说明:警察要想实现预防和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的目标,首先要正确理解和认识自己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包括:对犯罪的预防控制作用,在社区管理中的服务作用,教育群众的作用和自身形象的感召作用等四方面。

  • 标签: 社区警察 作用 预防控制 服务 教育 感召
  • 简介:社区矫正突出了社区在刑罚领域的地位和矫正工作的实际,仅将罪犯作为矫正对象的概念是狭义的;我国目前的矫正措施基本上是合理的;我国必须设立专门的矫正机构;将人格作为矫正的客体意味着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辩证认识.

  • 标签: 社区矫正 罪犯 刑罚 个人与社会 中国 客体
  • 简介:在我国,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行的舶来制度,公众认同是其存续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心理基础,同时也是社会资源和力量充分有效参与的前提条件。然而,受重刑和报应传统思想拒斥、市民社会发育不成熟、制度设计不健全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公众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普遍偏低。由此导致社区矫正的社会参与严重不足,使其异化为公权力主导的“司法矫正”,从而背离了社区矫正的内在价值和制度初衷。社区矫正公众认同的实现有赖于:引导和改造公众意识,培育现代刑法观念;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公众社会安全感。

  • 标签: 社区矫正 公众认同 公众意识 社区建设 风险评估
  • 简介:社区矫正起源于英美,它集中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目前在许多国家中,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监禁人数。中国在前几年尝试行刑社会改革过程中,开始移植“社区矫正”制度试点工作。最近正准备在城乡全面推广。浙江省作为流动人口众多、市场经济相对较发达的省份,在倡导“法治浙江”进程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区矫正”的体制,对创建和谐社会,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 标签: 社区矫正 法治浙江 和谐社会 枫桥经验
  • 简介:产业投资基金有效运行有赖于合理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治理机制。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三种基金形式体现了不同的法律关系,因而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各有其特点。比较其各自特点,对于选择适当基金形式,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产业投资基金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比较
  • 简介:作为建设和谐广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途径,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更加符合社区建设的原理和特质,反映了城市现代建设理念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创建和谐平安社区,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

  • 标签: 社区资源 和谐社会 广东 社区组织 社区文化 人际关系
  • 简介: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会遇到大量问题。本文从探讨把握微罪不捕案件的认定标准,构建职责分明的微罪不捕社区帮教衔接体系,制定微罪不捕社区帮教考核激励制度,推行不捕双重说理机制入手探讨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入手,提出完善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等建议。

  • 标签: 微罪不捕 社区帮教 机制完善
  • 简介:地方自治下的美国社区听证在激励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方面作出过重大贡献。然而随着整个社会大环境的移转,公众参与热情的急剧下降,社区听证及其功能的发挥开始面临一系列挑战。美国试图通过重振地方自治文化,并辅以社区听证具体制度的变革,重新焕发社区人对社区听证的参与热情,让社区人真正成为社区决策的主导力量,建设和谐、融洽的社区,将社区自治文化得以延续。这些有意义的探索,无疑对我国刚刚兴起的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管理,为我国加大基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指明了方向。学习他国经验,完善我国社区听证制度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

  • 标签: 社区听证 地方自治 听证程序 法律服务
  • 简介:各国社区矫正的模式多种多样。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也涌现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模式。社区矫正“1+X”模式包含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五个子模式,“1+X”模式具有机构精简、人员构成合理、经费节俭、运作经济、立法适势等特点。

  • 标签: 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 “1+X”模式 帮扶
  • 简介:赋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权,对社区矫正开展执行监督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应针对当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

  • 标签: 社区矫正 法律监督 监所检察
  • 简介:近年来区域贸易协定的大量增加以及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提出了“如何规制经济一体中的服务贸易”这一新课题。本文结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的规定以及若干区域贸易协定的具体内容,对该领域的一些重要术语及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释。同时,鉴于服务贸易自身的特点以及该领域规则的初始性,对一些有较多争议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服务贸易 GATS第5条 中国 服务提供者 服务原产地
  • 简介: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是我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犯罪,是一个与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音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伴随着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手段和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互相呼应,互相映衬。刑罚制度的先进、文明,直接作用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形式,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推行几十年了。2003年我国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初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我省是第二批试点省市之一,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配合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法学会于2006年4月27-28日共同举办“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讨会”,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 标签: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 社会状态 和谐 社会主义国家 试点范围
  • 简介:我国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引进并积极试点、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社区矫正立法提到议事日程,目前《社区矫正法》已进入立法的最后冲刺阶段。《社区矫正法》中应当明确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是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中应当配备警察、社区矫正中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需要建立省级以上财政统一保障为主的财政体制和权责利相一致的队伍职业保障机制。

  • 标签: 社区矫正 法制建设 重点难点问题 对策建议
  • 简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行,但是这项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了无论理论还是实务的社区矫正过程中的法律疑问自然很多。学界和实务界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加快社区矫正立法的呼吁,尤其是实务工作者,对通过法律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矫正范围、工作程序、法律依据等期待尤甚。本文以社区矫正实务为视角,试图通过阐释社区矫正实践中的法律障碍,提出社区矫正立法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 标签: 社区矫正工作 立法 法律规定 工作程序 法律依据 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