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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佛教东传史上道安是一位对佛经翻译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人物,他开拓出了佛经传译的新纪元,标志佛教文化传播走向系统和规范。安学兼内外,具有包括政治洞察力在内的多方面的才能。他的声望和影响借助王权的支持而遍于京洛,他在当时的僧俗各界具有不可动摇的领袖地位。安毕其一生,与般若学相始终,在佛学思想上说,他是本无宗的代表。他与竺叔兰、罗什并驾齐驱,将般若学推向高峰。他的思想中吸纳了魏晋玄学清谈的内容而具有以解佛因素。同时安思想中包含对现实世界有浓厚参与色彩的弥勒信仰。从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说,佛经翻译和佛教中国化为世界文化交流与融合确立了一个最佳的典范,而安在其中的贡献是不可取代的。作为一代高僧、一个致力于佛教经典翻译的思想家而言,求知、"决疑"更符合安的价值取向。

  • 标签: 道安 佛经翻译 本无宗 般若学 以道解佛 弥勒信仰
  • 简介:意在检讨与中国法文化之间的关联:,乃中国文化传统的支点;而中国传统的法律则被包裹在礼的"玄想"当中.,为礼与法提供了一个最高范畴和绝对价值;同时,又通过道法、道术等各种渠道层层渗透进中国法律传统之中.

  • 标签: 《道与中国法律传统》 中国 法律制度 法文化 道德观 法律观念
  • 简介:2006年1月,浙江金律师事务所由全国优秀律师胡祥甫与其他志同道合的高级合伙人胡东迁、崔海燕、朱智慧、王全明律师发起创立,张子年、陶海英律师先后加盟作为高级合伙人,是一家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金,意指为客户寻求最佳解决之道。

  • 标签: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浙江 志同道合 合伙人
  • 简介:信托制度渊源于英国14世纪衡平法,逐渐为其他国家法律所认同和借鉴。各国一般以法律移植的方式,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规则来实现信托的规定。但是近代中国却是一个特例,信托法律制度的立法晚于信托制度的实践。这一特例成为研究法律移植的一个绝佳材料。

  • 标签: 信托制度 近代中国 实践 挂名 洋商 信托法律制度
  • 简介:本文通过对传统政治思想基石的“中”、“”观念起源的追溯,分析了其文化底蕴和政治功能,指出两者殊途同归的特征:“中”通过层次上的不断提升而进入道;“”由一条外在的路径逐渐深入,抵达宇宙和事物之“中”。“中”具象地提供着权力的合法性.“”抽象地体现着权力的神圣性。但在根本上,“中”即是“”,“”即是“中”。它们共同的指向是:皇帝即圣人,即唯一的决定者——“中”、“”以绝对者的名义,笼罩和剥夺了芸芸众生的主体性。

  • 标签: 王权
  • 简介:<正>在人们都在关注我国实行“法治”的进程的时候,自然也就关心和注视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如何对待宪法,并且注意倾听法学家们如何评价有关宪法的作为。人们关心宪法的尊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人们把维护宪法的尊严看作是实行法治的根本所在,从而也把中国的未来与此相联系。正是在这个时候,《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发表了郭晖同志的《论宪法演变与宪法修改》的文章。这是在人们关注宪法尊严的氛围中,法学界的一次表态,值得重视。

  • 标签: 宪法尊严 执政党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国家政权机关 行政机关 法治
  • 简介:江平老师是我由衷敬重和钦佩的前辈。因为他不仅是一个学者,而且是一个思想者;不仅是一个理论家,而且是一个实践家;不仅是一个学界前辈,而且是一个同行好友。你可以仰之恭之,又可亲之近之;你可听之从之,亦可忤之逆之;你可追之随之,亦可远之望之。但无论怎样,你都会发现,你是一个受他影响的人,你是一个为他折服的人,你是一个能够不能够都想以他为楷模的人。他对你来说虽然高高在上,但又近在身旁。为什么?

  • 标签: 老师 江平 常道 思想者 理论家 实践
  • 简介:在以西法东渐为特点的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外国法学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也带来了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法律观,并因此揭示出中国近代法史的世界史意义。先后担任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顾问的法国法学家宝在华期间曾经针对中国法律和政治写下了一系列意见书和论文。从他留下的作品中,我们可知,这一外国顾问本着职业精神,竭尽所能希望对中国法律现代化作出贡献。但他追求的并不是革命式改天换地的现代化,而是以渐进的方法更加务实地推进先进立法的实施。宝对中国法的观察立足于其对欧洲法的知识,无论是对中国法律的评价还是改进意见,都是以欧洲法律为标准的。他的观点并未摆脱20世纪初逐渐形成的法学国际共同体的窠臼。具体而言,温和的进步主义和普世主义是所有投身法律现代化潮流的法学家都无法避免的思想底色。

  • 标签: 宝道 法律现代化 进步主义 外国法学家
  • 简介:<正>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主要有下列情况:1.欺诈,即合同当事人一方故意制作假相,隐瞒真相,骗取对方信任,致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上当受骗并使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欺诈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二是必须有欺诈行为,包括积极和消极行为;三是受欺诈方所为的意思表示系欺诈行为的直接结果。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与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我国

  • 标签: 无效合同 当事人 意思表示 《经济合同法》 法律行为 合同管理
  • 简介:<正>四、运用证据查明事实。证据对于案件来说,是认定事实的基础,是判决的依据。一个案件没有证据,便不成其为案件。一个没有证据证实的“事实”,不是审判的对象。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必须牢牢树立这样的思想,唯有运用证据,才能揭露事实的真相。运用证据来查明事实,是庭审中最最重要的、高于一切的环节。

  • 标签: 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有证据 审判长 审判人员 辩护人
  • 简介:有关中国加入WTO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各界、尤其是经济界,议论纷纷。或喜或忧的依据多半是对中国企业、中国产品与外国企业、外国产品的优劣比较,更具体的说,是对内外产品的成本、价格的比较。…….

  • 标签: 中国 WTO 企业权利 进口救济 进口许可 关税减让
  • 简介:<正>三、首辅司法权与党争明代的首辅行使相权,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首辅运用相权,在各个部门安插亲信,以便推行自己的施政纲领,从而形成了一个以首辅为核心的官僚集团,这在当时便被反对派指为朋党。史称“明至中叶以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给事中和御史身居言路,是党争的主要角色。“世宗之季,门户渐开,居言路者各有所主。”这正是对官僚围绕首辅形成朋党以及进行党争的揭露。由于明代的首辅毕竟无宰相之名,以官制而论,六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而不是内阁的属官,首辅无统管六部的名分,“名不正则言不顺”,难免遭到攻击。此外,首辅

  • 标签: 首辅 明代 司法权 党争 朋党 反对派
  • 简介:在现今裁判方法的研究中,传统方法论鲜受重视。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展示了《天道》所含原省模型乃传统裁判理论的核心,呈现了墨两派判案逻辑的不同,及道家批评墨家的原因,揭示了道家反对机械的逻辑实证手段,以求索“法意所随”达到个案公平的合理性。展示了道家以司法调制取得客观认识的基本模型。

  • 标签: 裁判方法 司法 天道 先秦 调制 庄子
  • 简介: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公开性等特点,虽不能独立于现实世界,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单纯通过解释传统刑法条文,已无法规制和惩罚网络犯罪,宜采用"渐进的立法方式"对现行刑事立法进行修正。本文建议,应对公私财物进行扩大性解释,将虚拟物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以适应网络犯罪公开性、跨国界的特点;调整刑事管辖的原则,参加双边及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以应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

  • 标签: 网络犯罪 虚拟性 片面共犯 财物
  • 简介:在犯罪场中研究犯罪人和被害人的互动,通过预防被害来控制犯罪,无疑是预防犯罪的一条有益的路径。在对传统犯罪场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对犯罪场进行重构,主张建立以犯罪人和被害人双向互动为中心的犯罪场,并用系统论的方法分析犯罪场中的基本要素,探讨犯罪场中各子系统内部的运动规律和各子系统相互间的运动规律,针对这些规律,提出了在犯罪场中预防被害的建议。

  • 标签: 犯罪场 重构 运动规律 被害预防
  • 简介:<正>克罗曼(AnthonyKronman)(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到中国后,我与许多律师、法官和法学教师进行了对话。有意思的是,在每次对话中,总会谈到"依法治国"这个词。这个词的重复率很高,从而令我思考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以已公布的、完备的、运行良好的用以调节公众及个人行为的规范制度为核心内容。简言之,依法治国是指一系列法律规则以及一个复杂的体制,包括在执政、适用和解释法律方面健全的、运作良好的法律体制。如由独立、公正、负

  • 标签: 美国法学教育 法学院 依法治国 法律教育 学生实习 法律体制
  • 简介:如果说证人因为作证会面临身体和生命的威胁和社会安全的丧失的话,那么,证人因为作证而随意受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刑事追诉,则会导致其法律安全受到损害。论文对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随意追诉证人的问题作出了分析,解释了问题产生的成因,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 标签: 证人保护 追诉 作证 刑事 法治 检察机关
  • 简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催生了电子民主的发展。电子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纵向民主、大众民主、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电子民主可以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促进精英法治与大众法治的沟通,使政治生活更加民主。但电子民主也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非理性、缺乏客观性等不足,容易陷人无政府状态。电子民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价值。但就司法而言,司法虽然应当倾听公众的声音、尊重电子民主,但同时应当注意与网络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民意”绑架了司法、沦落为大众非理性的帮凶。

  • 标签: 电子民主 理性 法治 司法
  • 简介:司法公开是国际准则中公正审判权的要求,也是公民知情权的要求.司法公开包括庭审公开和判决公开.司法公开有三种例外,即基于民主社会中道德的、公共秩序的或国家安全的理由不公开;基于诉讼当事人私生活的利益不公开;基于特殊情况下法庭认为公开审判会损害司法利益不公开.国际准则对司法公开提出了新要求,即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以电子形式公开,鼓励司法机关向媒体提供信息,违反司法公开应当有救济机制.

  • 标签: 司法公开 审判公开 国际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