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遗传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为其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生理基础,研究遗传对犯罪的影响会对相关犯罪的防治产生积极的作用。研究同卵孪生子犯罪是证实遗传因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同卵孪生子有着较高的犯罪一致率。“冲动基因”是引发犯罪的高风险因素,但它仍需要许多其他诱因共同作用才足以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性染色体为XYY型染色体异常的男性自控能力差,容易实施攻击性行为,构成暴力犯罪。面对遗传与犯罪研究尚无突破性进展的现状,可以利用已有研究成果和科技手段,针对相关犯罪做一些预防性工作,并在研究遗传因素对犯罪影响的同时,将其同各种环境因素结合起来。
简介:遗传资源是有别于一般自然资源的一种资源形式。它的对象具有复合性,自身及所携带的“遗传功能单位”皆具有可复制性,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进行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的现象愈发严重,进行遗传资源国际立法协调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生物多样性公约》得以缔结,标志着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进入了全球化和法律化的轨道。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同时也是遭受“生物剽窃”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通过对《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及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我国对《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了较好的国内立法转化,在较短时间内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遗传资源专利法保护体系。欧洲是世界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上生物技术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在欧盟的现状是:理论界讨论深入而激烈,立法谨慎而保守。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欧盟遗传资源立法的研究尚有限。本文试图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欧盟及其成员国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发展过程及现状进行梳理,以期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在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尤其是专利法保护方面的有益经验,对我国的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简介:网络赌博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络上兴起的赌博方式,它是传统赌博的延伸,但又有其独特的存在形式。网络赌博是否合法,世界各国对它有不同待遇,例如新加坡、菲律宾是放开赌博业的;也有禁止赌博的国家,例如泰国、日本。在某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对待赌博行为也有不同处理方式,例如我国大陆地区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而在我国澳门博彩业则是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美国,也不是全线放开网络赌博,截止2013年美国有三个州将网络赌博合法化。本文试图分析网络赌博的发展历程和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对网络赌博的不同态度,针对我国目前网络赌博行为愈演愈烈的趋势,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行为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已经使之成为广受关注的对象。网络是否需要管制,如果需要管制又如何管制是我们当前所面对的一大难题。本文认为网络应该管制,而管制主要以立法的途径进行。论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对网络管制立法的特点、原则、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当前网络管制立法的缺陷及其成因进行探讨,指出要完善我国网络管制立法,必须考虑到立法模式的选择和相关原则的修正,同时还必须注意机构的设置、管制对象的选择、市场作用和技术因素的发挥、责任和救济体系的完善和国际网络管制发展趋势的重视等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本文最后试拟了一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作为全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