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处理贪污腐败案件是我国的一个创举。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联合办案和证据转化有助于解决现行反腐败体制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但这两种措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明显缺陷。而在新刑事诉讼法突破传统的刑事证据合法性理论之后,我们可以考虑允许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直接使用纪检监察证据。这既是由违纪行为与腐败犯罪之间的竞合所决定的,又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效率。文章介绍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及纪检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的必然性和实然性,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纪检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合理运用的理论根据和制度保障。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帮助,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简介: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是法律在已受损害这一前提事实获得证明的条件下,绕过法官对基础事实的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法律问题(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给出暂时性结论(推定事实)。证明责任本质上是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当事人承担的败诉风险,是对法律事实中事实问题的解决。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具有相同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在现行法律并未得到体现。本文尝试从基本法学方法论入手,分析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提出“民事推定五步法”,充分运用“民事推定”技术,完成原告请求权事实的证明,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抗辩权基础,最终认定法律事实,据此作出判决。以期明晰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及文书撰写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