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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债权让与制度已为各国或地区法律广泛承认,但是债权毕竟不同于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其首先为当事人双方所创造,其次债权的让与亦可能涉及债权内容的改变。故怎样平衡原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自由与债权自由转让之间的关系,成为债权让与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当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时,债权的自由流转是否应受限制这一问题,各国立法或学说,甚至《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的规定都不相同,主要可以概括为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约定无效和约定对抗等模式。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应关注债权之自由流通和债务人利益,相对效力更好地兼顾了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更为可取。

  • 标签: 禁止债权让与特约 相对效力 约定无效主义 约定对抗主义
  • 简介:流抵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流抵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流抵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抵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
  • 简介:一、刑期折抵概念及适用刑期折抵是指把受刑人的未决羁押日数换算为判决中确定的刑罚的一种刑事法律制度。现行法律体系中,共有两部法律四个条文涉及到刑期折抵问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条、44条规定了管制、拘役的刑期折抵,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标签: 刑期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重构 反思 标准
  • 简介:在刑法理论中,对刑期折抵只是作为法律规定予以解读,而没有当作一项法律制度来把握。现行法律体系中,刑期折抵限定在先行羁押的范围,要求先行羁押与认定的犯罪事实基于"同一行为",该标准没有全面考虑刑法自由保障机能,不能实现刑期折抵的真正价值。对此,应对刑期折抵标准予以重构。

  • 标签: 刑期折抵 同一行为 诉讼保障 重构
  • 简介:逮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处罚。由于性质和功能各异,逮捕需要建立与立案、拘留、起诉、有罪判决等诉讼环节有区别的证明标准。“逮捕,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苛刻的强制羁押措施,其适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除了嫌疑人的确存在逮捕的必要外,还要求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达到一定的程度。而这种判断则需要以证据为基础,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逮捕证明标准,这就是逮捕的证明标准”。可以说,建立适当的逮捕证明标准,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需要。

  • 标签: 证明标准 逮捕 重构 异化 诉讼活动 法律处罚
  • 简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一种常见的诉讼类型,人体伤残等级是案件赔偿数额计算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则成为案件审理中的关键一环。而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目前,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及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已有国家标准,但是对于除此以外的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尚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本文试图从分析我国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入手,揭示缺乏相关司法鉴定标准的负面影响,从而论证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必要性,并提出制定标准的若干意见。

  • 标签: 人体损伤 伤残等级 鉴定标准
  • 简介:以电气火灾二次短路熔痕显微组织为例,利用显微图像各组元的灰度特性,运用数字图像技术中的图像滤波、图像分割、轮廓提取方法对显微组织图像进行预处理,获取图像晶格和孔洞。结合体视学方法.对显微组织晶格粒径、孔洞大小等几何特征参数进行计算分析与测量,探讨数字图像技术辅助二次短路熔痕金相组织进行定量分析技术方法。

  • 标签: 二次短路 金相分析 数字图像
  • 简介:随着“吴英案”最高院核准结果的出台和浙江省高院再一次终审结果的落锤,民间融资活动似乎看到了一丝“合法化”的曙光。但是,正常的民间融资活动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界限到底在哪里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而在当前的市场金融活动中,由于民营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常遭遇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视国家严禁民间资本随意融通的禁令于不顾,以致稍不小心就有可能踩线犯规而锒铛入罪,依然是一个严峻的现实。对此,有必要对现有的金融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从“国家本位”行政管理模式向“市场本位”的自主管理模式转变。加强非刑法手段的规制,明确集资行为的出罪标准加强行政立法对民间集资行为的规制。加强民事立法对于集资行为的规制。通过立法严格设定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和“集资诈骗罪”的入罪标准

  • 标签: 民间融资 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入罪标准
  • 简介:《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 标签: 法定程序 正当程序 司法审查标准 立法建议
  • 简介:应当在兼顾报应与功利,并且由报应限制功利的框架下,确定共同犯罪案件死刑适用的总量标准。在最主要的主犯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从轻处罚,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他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不能因此而对本来只需判处死缓的次要主犯提升刑罚,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较轻的罪行因体现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可以影响到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死刑适用。

  • 标签: 共同犯罪 死刑适用标准 数罪
  • 简介:曲马多,英文名Tramadol,是一种含有阿片类成分的镇痛药物,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用于缓解癌症、骨折、手术等导致的中度至重度疼痛。据相关资料显示,正常人如果每天服用300毫克或更多的曲马多,可在短期内上瘾;长期大量服用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以及肝脏、心脏、大脑等造成严重损害,并可产生类似海洛因成瘾症状,造成服用者重度药物依赖并发生严重的精神错乱及人格改变。公安部2009年3月作出的《关于办理非法贩卖曲马多案件相关问题的批复》明确了曲马多的毒品性质。沈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第二类精神药品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规定,

  • 标签: 违法犯罪案件 非法贩卖 量刑标准 毒品 中枢神经系统 精神药品
  • 简介:<正>从2001年到现在,第三代移动通信(3G)在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家或地区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但是3G的发展速度和用户规模仍远低于预期。3G发展缓慢,固然有其技术性能上的原因,高昂的知识产权(IPR)成本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根据CSFB

  • 标签: 下一代移动通信 许可费 专利池 标准实施 专利权人 技术性能
  • 简介:如何确定网络环境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美国、欧盟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现有做法,指出《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中知道的内涵包括明知和应知,应知的判断不能适用红旗标准,而应用合理注意义务来判断。但为了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建立起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责任的避风港,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合理注意义务应当具有确定性的,它分三个环节并贯穿于整个平台的运营:事前的正确引导、事中的及时删除以及事后全面评估事前和事中的措施是否得到全面的执行并反思其是否达到必要的标准

  • 标签: 侵权责任 避风港 判断标准 红旗标准 注意义务
  • 简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一个新类型的罪名,虽然刑法增设近5年的时间,但由于罪名相对陌生,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理解和适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仅以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为切入点进行展开分析,以明确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追诉标准,从而加深实践中司法人员的感性认识。

  • 标签: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立案追诉标准 概念 分析
  • 简介:ACTA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最新国际标准,在个别侵权救济措施方面超越了TRIPs协议的要求。但是,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与ACTA之间并不存在深刻的矛盾,甚至在大多数方面已经符合ACTA的标准。因此,是否接受ACTA规则可以作为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国际谈判中的筹码。同时,ACTA提供了一个全面审视、评估、反思和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的机会。

  • 标签: ACTA TRIPS协议 知识产权执法 民事救济
  • 简介:互联网的兴起和广泛应用,使数字化作品的传播分化出两种流通渠道,即传统的线下流通渠道和网络传输渠道。制售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即是现实中典型的通过传统线下流通渠道侵犯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犯罪形式。主要涉嫌的罪名,

  • 标签: 数字化作品 著作权犯罪 定罪标准 刑法 重构 流通渠道
  • 简介:公通字[201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作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 标签: 追诉标准 案件立案 打击经济犯罪 公通字 情节严重 虚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