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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去年九月有幸随天津市河东区赴新加坡学习考察团进行了短期学习考察,时间虽短感触却很多,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深入浅出地向我们介绍了新加坡建国四十年所走过的历程及政府管理的成功经验,使大家增加了知识,开阔了视野,都感到不虚此行,体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给人们的巨大帮助。

  • 标签: 新加坡 笞刑 学习考察 成功经验 深入浅出 专家学者
  • 简介:为促进在线提交设计申请。新加坡对《注册设计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05年9月1日生效实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修订第3A条、第4条,增订第ⅧA章,引入电子申请系统,允许在线填写、修改申请表格。(2)修订第6条,增加免费的文献传真服务。对于依据第42条第(1)款、第43条第(1)款或第44条第(1)款提交法定声明,则不提供传真服务。(3)关于颁发纳税证明,规定审查员可颁发收费纳税后的纳税数额证明。

  • 标签: 设计规则 新加坡 修订 注册 纳税证明 申请表格
  • 简介:  很难走出国门、冲出亚洲的中国足球,这次凭中国球员的犯罪行为"声名远扬"了.2月14日,辽宁广原队前锋赵志鹏成为首名认罪球员,他在法庭上供认2007年曾经三次接受领队的贿金打假球,被新加坡法庭以在联赛中接受贿赂并打假球、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罪名指控,被判入狱7个月.涉嫌此案的另外几名队友已被新加坡取消护照,等待审判.赵志鹏自我辩护说自己此举是慑于领队王鑫淫威,其口供彰显出中国运动员自身体育道德的匮乏和中国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家长制师徒关系的弊端.……

  • 标签: 假球案 新加坡假球 案背后
  • 简介:长久以来,对新加坡扣船的条件和相关证明标准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当事人在扣船案件中经常产生争议。在介绍新加坡扣船案例——the“BungeMelati5”案的基础上,回顾了新加坡扣船应适用的法律条文规定,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和新加坡上诉庭2008年所作重要扣船判例the“VasiliyGolovnin”案,厘清了新加坡上诉庭在本案判决中阐述的索赔人在新加坡申请扣船应采取的五个基本步骤及其相应的证明标准。最后,对新加坡扣船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和错误扣船损害赔偿责任认定标准进行了简要讨论,并得出结论:出于维护全球扣船中心的地位和避免法院陷入大量无依据扣船案件的泥潭的目的,新加坡法院通过这些案例对扣船争议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衡。

  • 标签: 扣船 海事管辖权 非必然败诉案件
  • 简介:<正>第一条为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规范再保险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再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

  • 标签: 再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管理 再保险业务 中国保监会 再保险市场 经营范围
  • 简介:<正>1.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48号公布2.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

  • 标签: 机构设立 政府民政部门 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许可工作 法定条件
  • 简介:<正>本法于2004年10月19日由议会通过,并于2004年11月4日经总统批准。其中第一、二章及附则一、二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四章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章序言简称及实施时间第1条本法可简称为《2004年竞争法》,自部长发布于《政府公报》上之通告指定日期起实施。定义第2条(1)除非另有规定,在本法中

  • 标签: 搜查令 竞争法 政府公报 执行长 误导性 指定期间
  •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让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刖。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证券公司股权而变更的证券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标签: 外资 证券公司 设立规则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
  • 简介:德国法虽早已承认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合法性,但对于处于设立阶段的一人公司,理论上仍然有不明确之处。首先是如何确保法律所要求的公司设立阶段的资本缴付和财产分离在一人设立时得以实现,这又与如何认识设立中的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联系在一起,其次是唯一设立人的责任应当如何安排,是否应当作出与多人设立设立股东责任不同的安排。本文在分析学界提出的不同观点和理论的基础上,主张应当基于设立中公司的性质和功能,将设立中的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统一作为具有部分权利能力的法律主体,唯一设立人也应当享有与多人设立公司时同样的责任限制。

  • 标签: 一人公司 权利能力 责任限制 股东责任 公司财产 公司登记
  • 简介:在采取正犯、共犯分离体系立法例国家的刑法理论中,正犯、共犯区分的理论一直是学者们争议的“核心”问题。在经历了早期的客观说与主观说之后,洛克辛教授所主张的犯罪事实支配论基本得到了学界的认同。不过,我国学界通说仍然是以形式客观说作为正犯、共犯区分的标准,如何使犯罪事实支配论与我国共犯立法相协调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 标签: 客观理论 主观理论 犯罪事实支配论 实质正犯
  • 简介:反垄断诉讼的启动,显示出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大民事格局”的滞后。重提设立经济审判庭不仅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学术支撑,而且还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因此,在民事审判庭之外重设经济审判庭,有利于经济审判庭“知识”的形成。

  • 标签: 大民事格局 经济审判庭 反垄断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村镇银行的设立制度阻碍了村镇银行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也将民间资本排斥在外,致使落后地区村镇银行难以成立以及村镇银行沦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修正村镇银行的设立制度有利于解决村镇银行设立难、发展难的问题,也有利于村镇银行更好的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

  • 标签: 村镇银行 设立制度 民间资本 法律修正
  •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而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标签: 《公司法》 中国 外资 管理办法 参股基金
  • 简介: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参与新加坡废品回收计划的家庭从2001年的15%增至2005年的56%;2005年每日的垃圾量平均为7000吨,与2000年相比也减少了8%。为进一步减少污染,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新加坡国家环境局2006年9月23日向公众推出新的废品回收计划,以提高对可再利用废品的循环利用率。该项新废品回收计划于2006年10月在全国开始实施。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在全国人流量较高的公共场所,如地铁和公共汽车站、饭馆、购物中心和机场等地设置了约5700个废品回收站,以加强可再利用废品的回收。

  • 标签: 回收计划 新加坡 废品 出新 公共汽车站 治理力度
  • 简介:新加坡和韩国于2005年8月4日在韩国首都首尔签订双边自贸协定,这也是新加坡第九个双边自贸协定。目前,新加坡已与印度、韩国、日本、美国、欧洲自贸协议(冰岛、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澳大利亚、新西兰、约旦以及环太平洋贸易协议(文莱、新西兰、智利)建立了双边自贸关系。并正在与巴林、加拿大、埃及、墨西哥、巴拿马、秘鲁、斯里兰卡、卡塔尔及阿联酋等国进行自贸谈判。

  • 标签: 新加坡 韩国 协定 贸易协议 列支敦士登 澳大利亚
  • 简介:印尼和新加坡于2005年1月16日签署了一项投资保障协议,这项协议将制定投资规范并提供保护,以求增强投资者信心。这项协议的关键条款是两国相互给予对方的投资最惠国待遇。协议也阐明,如果一方的企业国营化,则有关企业可以给另一方可自由转换和可转移的补偿。如果双方不能解决纠纷,则可以提交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仲裁。

  • 标签: 投资保障 新加坡 协议 签署 印尼 2005年
  • 简介:新加坡国会2004年9月2日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在该国克隆人,但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新通过的法律禁止将克隆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其他动物体内,同时禁止在母体外对人类胚胎培养超过14天。此外,新加坡禁止进口和出口胚胎及进行有关胚胎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

  • 标签: 人类胚胎 动物体内 植入 体外 克隆人 人体
  • 简介:奥运旅游中的经济纠纷具有数量多、争议数额小、游客时间紧等特点,需要快捷、方便、低廉地解决旅游纠纷的机制.小额诉讼程序特有的机制能够满足上述需要.在奥运旅游期间,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不仅能够有效地维护奥运旅游者的权益,促进奥运旅游市场的规范,同时还能提升奥运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在奥运旅游期间设立小额诉讼程序需要在适用范围、审理程序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 标签: 奥运旅游 旅游纠纷 小额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