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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井陉县人大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如何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逐步实现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受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参与式监督的启发,积极探索参与式监督方式——不仅仅局限于在调研视察工作中听取报告、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或形成初审报告,还对对口人大代表、业务单位职工、相关企业人士等群体进行广泛的走访、电访,掌握全面详实的材料,为提出公正、合理、准确的建议意见或审议意见奠定基础。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监督职责 参与式 井陉县 视察工作 监督方式
  • 简介: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不仅是实施基层社会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以自治、法治、德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切入点,总结具体做法,并对下一步深化"三治融合"作出探讨。一、"三治"司法行政(一)"三治"的内涵自治、法治、德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自治是核心,是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群众实行自我管理。

  • 标签: 宣传教育 创建工作 嘉兴市
  • 简介:自1978年检察机关复建至今,批捕权公诉权之间的关系经历了由合到分,再到分和并立又重启合一的一波三折。在这一系列发展变化的历史脉络中,对于两种权力的内在关系应然实然如何,其争论从未中断。立足于司法改革检察权配置调整的现实语境,“捕诉合一”捕诉分离的问题探讨绝不能单纯地囿于利弊多寡之争,而是应当以除魅的方式回归问题原点。应从两种运行模式的基本意涵确立初衰入手,寻求“捕诉合一”所涉的基本原理,回应“捕诉合一”的诸多质疑,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辩证思考,从理论实务两个维度演绎归纳出时代语境下“捕诉合一”改革完善的本土化进路。

  • 标签: “捕诉合一” “捕诉分离” 批捕权 公诉权 诉讼化改革
  • 简介:对于防卫行为伤及第三人,现有理论学说主要评价了行为人的责任形式,但没有重视行为本身包含的防卫性,也不能很好地解决普遍存在的行为人期待可能性降低的问题。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防卫行为伤及第三人传统的防卫过当在行为的防卫性、不法的减轻、责任的减少以及预防必要性降低等方面存在实质的相似,因此可以将其归入防卫过当,适用《刑法》第20条第2款。将防卫行为伤及第三人评价为防卫过当后,可以在过当事实的意义上来理解防卫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在确定行为人对过当事实的责任形式之后,适用《刑法》第20条第2款可以进一步全面地评价行为人期待可能性降低的程度,进而给予行为人法定的减免处罚待遇。

  • 标签: 防卫行为 第三人 防卫过当 期待可能性
  • 简介:德日机能主义刑法学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体系.罗克辛教授主张的刑事政策的机能主义刑法学、雅科布斯教授构建的以规范论为基础的机能主义刑法学以及平野龙一教授提出的可视性的机能主义刑法学,在建构路径、刑法目的、犯罪本质、构成要件、责任本质、刑罚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立足机能主义刑法的视角,我国应注意回应性刑法及其限度、刑法的去工具化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保护机能的调和三方面的问题.在具体问题上,建议调整当前立法的情绪化和司法的犯罪化倾向.应当看到即使在德日国内也不乏对机能主义刑法学的质疑,那种认为其可能存在强化社会控制和弱化人权保障风险的观点也日益变得有力,故应谨慎借鉴.

  • 标签: 机能主义 刑法学 争议比较 本土思考 反思调整
  •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利用深度链接技术将存储于第三方服务器等介质上的作品直接呈现在自己的页面上,使得用户无需再回到来源网站即可直接获得该作品的行为,是否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控制的行为,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认识。在现有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下,司法案例结合案件事实分别提炼出“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法律标准”“新公众标准”“实质呈现标准”“链接不替代标准”等不同的判断思路和标准。本文仅从司法实践的发展和认识入手,就深度链接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司法判定进行反思,以期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证视角,为司法裁判提供历史性多维度的思考

  • 标签: 著作权 深度链接 服务器标准 举证责任
  • 简介: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究竟应当分离还是合一,这不只是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职权配置之争,更关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法治正义的实现,需要加以认真思考和抉择。捕诉合一确实具有超越于捕诉分离的一些功利性价值,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使其获得法理上的正当性基础。对此,应当在实体上强化对逮捕的指引,在程序上,为逮捕设计合议办案权利救济机制。

  • 标签: 捕诉分离 捕诉合一 检察制度 逮捕 司法审查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运行,稳步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鲁中戒毒所)在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率先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于2017年11月顺利通过中国质量协会(CAQ)认证,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中国质协认证的强制隔离戒毒机构。

  • 标签: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戒毒工作 司法行政 认证工作 中国质量协会 规范化运行
  • 简介:我国民法典应当在物权编所有权一章设专节规定添附制度,在添附制度的适用条件和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上采强行法规范模式,在添附物的归属和偿金请求权问题上采任意法规范模式。添附制度的调整范围应涵盖人的行为和基于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情形。在规定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之间、动产不动产之间添附规则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动产之间的添附规则,同时对同一所有人的不同财产能否添附持否定态度。在添附效力问题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归属的判断标准并不相同;行为人的善意与否,对添附的构成没有影响,但对确定添附物的归属和丧失原物所有权一方求偿请求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民法典 添附 适用条件 效力
  • 简介:知识产权的权利本质为私权,为民事权利体系之组成部分,属于民法保护范畴。但知识产权具有多元属性,知识产权法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和易变性等特征,因此将知识产权单行法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思路不可取。民法典可以在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中涵括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并以此为链接点外挂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在定义知识产权客体范围时,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结构现状,适度进行前瞻。立法技巧上,需要在保证客体识别具象性的同时,以概括提炼方式维持客体的开放性。

  • 标签: 民法典 知识产权 单行法
  • 简介:构建完善的刑事辩护准入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提升辩护律师团队的稳定性,使刑事辩护具有更高的质量水平,而且也可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在这一背景下,文章将从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具体内涵着眼,结合我国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重要意义,对如何构建完善的刑事辩护准入制度进行简要分析研究。

  • 标签: 刑事辩护准入 辩护质量 辩护权
  • 简介:职前受贿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新型受贿犯罪,其主要特征是即将上任的受贿人“预售”可期待的职权,借此收受他人财物并承诺到任后为他人谋取约定利益。虽然这种受贿方式在谋利和收钱节点上有时空分离,但是行、受贿双方已然就权钱交易达成合意,并且完成了交付财物的行为。这与提前索贿、离职受贿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本质上仍是一种权钱交易,且更加难以发现和查处,其入罪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职前受贿 “预售”合意 权钱交易 犯罪惩防
  • 简介: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缓的同时根据其犯罪情况等决定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死缓二年期满后能否"依法减为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不能脱离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来理解"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对被判处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罪犯而言,基于其在死缓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在二年期满以后,应当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与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结局取决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不同表现的立法本意相契合,有助于限制终身监禁的实际执行,尽量减少终身监禁制度的弊端。为适当拉开终身监禁型死缓普通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在刑罚力度上的差距,可以考虑将被判处终身监禁型死缓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后最低实际执行的期限设定为不能少于23年有期徒刑。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限制适用不应以曲解法律、背离该制度的设定初衷乃至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为代价。终身监禁的执行不受终身监禁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影响,对正在执行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也不存在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性。

  • 标签: 终身监禁 执行 刑法教义学 重大立功表现 暂予监外执行
  • 简介: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遇到制约发展的法律瓶颈问题,亟须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考虑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以解决纠纷解决部门职能不清、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衔接机制不顺畅、保障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厦门、山东、黑龙江、福建等地区大胆探索,先行出台的地方条例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国家立法在吸收地方经验和弥补不足的同时,还需考虑《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等现行法律的衔接问题,共同构建中央地方统筹协调、专门立法综合立法协同推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立法体系.

  • 标签: 多元化 纠纷解决机制 立法研究 地方条例 国家立法
  • 简介: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对调解书的检察监督,即在第208条规定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察建议。这一规定就能否对调解进行检察监督作出了明确的回答,终结了“能否监督”的争议,但“如何监督”尚未解决,学理上对这一规定存在多种解读,实务中法院检察院的观点做法也时有抵牾。在梳理调解检察监督的法检冲突、学理争议的基础上,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为基点,围绕调解检察监督的对象是调解还是调解书,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两益”还是所有合法权益,以及调解检察监督的案件范围等重大争议问题,从程序实体相结合的视角展开分析。

  • 标签: 诉讼调解 调解书 检察监督 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权益
  • 简介:人人都能实现“住有所居”,是现代法治政府的责任和目标.近年来我国保障性住房闲置问题频发,无法实现应有的保障功能.保障性住房大量闲置原因在于供需不匹配、选址偏远、基础设施不健全、存在质量问题等.保障性住房闲置问题缺乏法律规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规定,明确政府责任,更好地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功能.

  • 标签: 保障性住房 闲置 法律规制
  • 简介:四要件三阶层体系的根本差异在于阶层性的有无,这一点在共犯论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李某强奸案刘某指使其女投毒杀人案充分说明,忽视责任能力具有不同于其他要素的阶层性,将从根本上瓦解四要件体系对共同犯罪的理解.要素从属性理论内部的分歧则提供了质疑三阶层体系的阶层属性之契机,即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是检验犯罪的构造,而不是犯罪本身的构造,犯罪构造的阶层性应当是不法罪责.对于共犯论以及大多数刑法教义学理论而言,决定性的阶层思考是不法罪责,而不是重在如何认定犯罪的三阶层体系.

  • 标签: 共犯论 四要件 三阶层 不法 罪责 最小从属性
  • 简介:现代法律制度预设的主体是理性主体。后现代哲学家宣称“主体死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消亡,而应理解为理性主体哲学观念的破碎以及理性法律主体预设的修正。理性主体预设相对,法律上还有一个欲望主体的预设,该预设的当代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思考法律主体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维度,从而为法学上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划提供了新的依据。该文以拉康的欲望主体理论为视角,对人工智能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加以审视,提出人工智能是人类技术理性的延伸,似乎理性法律主体的预设相契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欲望的机制,它不具备主体性;而将人工智能拟制为法律主体,当前并无迫切的现实需要,也缺乏可行性,并且有导致人的价值贬抑和物化、异化的危险。

  • 标签: 人工智能 法律主体 理性主体 欲望主体
  • 简介: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的更高需求,为人民提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在当前社区矫正立法紧锣密鼓进行的情况下,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立法问题研究,健全并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尤为重要。

  • 标签: 社区矫正制度 立法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刑罚执行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 机制改革
  • 简介: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在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新形势下,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巨决策。四川省成都市正在加快推进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不仅要大力发展立足成都的涉外法律服务业,更应承担起作为西部对外交往中心的城市担当和历史责任,通过建设为广大西部内陆地区提供多领域、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的枢纽型城市,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 标签: 涉外法律服务 中心城市建设 枢纽 全方位对外开放 经济全球化进程 法律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