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联交易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已成为企业集团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普遍方式。企业集团内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引发了许多不良后果,造成了国家利益、集团整体利益、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损失。对企业集团内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进行法律规制,应通过法律制度和机制的作用,使不公平关联交易中利益受到损害的交易主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本文深入分析企业集团内部不公平关联交易的表现及危害,并针对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不足,借鉴国外规制关联交易的法律原则和方法,综合考虑执法和司法环节的执法成本和可操作性问题,提出了完善规制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的立法思路和公司法、证券法方面的制度安排。
简介:【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在类似商品上.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虽不突出使用,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身权.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本质上属于财产权益。原企业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其后企业承继的,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也由在后企业承继。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在后商标的使用侵犯在先字号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判决停止构成侵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
简介:美国集团诉讼通过"声明退出"规则和胜诉酬金制度,来克服大规模侵权中原告的集体行动困境。证券集团诉讼既具有其一般特征,也呈现出独特问题,尤其是:美国现行和解与保险机制放大了其弊端,给予集团律师过度的激励,纵容了被告公司管理者的恶行,委托代理矛盾再度凸现。于是,填补投资者损害和惩戒阻却违法者两大目标双双落空,股东承受着因叠加效应而放大的损失,而在其间的分担,既无效率,又欠公平。反思迄今成效有限的改革举措,本文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整体解决思路,其核心在于使集团诉讼重新"对抗"起来,并积极谋求私人诉讼与公共执法的配合。国情差异表明,上述一些主要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并不突出或有可能得到控制,"做小做实"的集团诉讼,有理由成为竞争性多元证券纠纷解决的选项之一。这意味着:投资者利益保护须以分散风险为前提,监管须与诉讼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