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安全指令是总统给部门负责人发出的一种正式通知,总统把国家安全事务方面的决定告知相关部门,一般需要有关部门采取后续行动。国家安全指令的目的是实施和协调国家安全领域的军事政策、外交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国家安全指令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名称,总统经常把国家安全指令作为其优先考虑的事项,然而国家安全指令却几乎不为公众所知,因为大多数国家安全指令都是机密文件。如同其他总统单边政策工具,如果使用不当,国家安全指令不止是危险工具,而且是致命武器。总统运用国家安全指令单方制定国家安全政策,给国会和法院有效制约总统权力带来挑战。本文将对国家安全指令的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塑造美国国家安全政策提供一些初步的见解。
简介:在我国外资市场深入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势必成为主要的投资监管措施之一,但是我国目前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成熟,特别是缺失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机制等实质内容。外资国家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倾向于盖然性分析,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是采用威胁——脆弱性的互动分析法。对于外资而言,国家安全脆弱性的关键在场是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设施、敏感信息、敏感地域等,这些敏感点易受攻击或者损害而难以防范或补救,从而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外资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是外资有意图与有能力或有机会损害国家安全。西奥多·H·莫兰总结了外资的三类威胁行为,并提出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的三威胁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并不全面,仅考察了威胁行为,而外资的威胁体现为三个方面: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国家安全风险是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与脆弱性这四个因素的互动结果,因此,更可行的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路径是四因素变量互动分析。
简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逐步建立起现代国家安全情报体制,同时也加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总统主导的行政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以及国会的立法监督构成了美国国家安全法律监督体制。美国国家安全监督的法制历史既是一部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则的历史,也是一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历史,同时还是一部各实施机构与监督机构相互争夺、相互妥协的历史。
简介:宪法人之图像,系以'兼具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人之图像,以彰显'永续发展'之国家目标。能源税最主要的宪法界限在于绞杀税之禁止、寓禁于征之禁止,以及不得逾越比例原则。环境公课主要指规费、受益费及特别公课,虽与环境税同样具诱导管制目的,唯因其有对待给付,宪法上要求权限划分和基本权自与环境税不同。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须有助于权衡诱导管制目的与量能原则,而在确保人性尊严之生存基准取得实质正当性。能源税制定首先须确立为中央税或地方税;若为中央税,立法之初宜予地方参与之权,其税捐收入宜予地方充分之保障。能源税之差别待遇,其节能减碳与手段间是否具实质关联,须具体判断,而不能以抽象之双重红利正当化。能源税如过苛致职业无法永续经营,有违职业自由。从财产权保障观点,亦要求课征能源税后,使企业仍得永续经营。
简介:中国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实质是社会矛盾的自然折射,而国家基本制度的正当性有助于为个体行为提供指引,并为社会纠纷的解决提供母体性价值。在法治理念下,公民社会是政治国家存在的基础,私权利是公权力的来源和运作目的。水环境公益诉讼是为公民社会保护水环境而设置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其中的"公益"主体不指向国家,也不指向国家和社会,而是直接指向社会。在此前提下,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首先是社会主体的权利而不是义务;相应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首先是国家的责任而不是国家的权力。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以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有效途径,其制度内核是以公民社会为原告,以相应的国家机关为被告,以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
简介:环境危险防御义务是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主要类型之一,其要求国家公权力采取措施对环境危险因素加以干预和排除。为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在管制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外部效力”面向上,应强化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约束;在约束国家行为的“内部效力”面向上,司法权应对行政权保持必要之谦抑。排除环境危险、维护环境权益是当前中国环境法治的重要任务,需要根据“外部效力/内部效力”的二元制度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合理配置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