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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修辞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与诠释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 标签: 法律修辞学 法律论证 论题学 可接受性
  • 简介:刑法修辞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

  • 标签: 刑法修辞学 刑法语言 刑法解释 主体间性 客观性
  • 简介:检察官审讯环节属于审查起诉中查清事实真相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讯问中往往以“是否认罪”的语词开场,暴露出检察官在审讯前“有罪推定”的倾向.审讯中“认罪”修辞的应用主要以其模糊语义、反问、逻辑三段论的引出功能获取有罪供述,但容易忽视“认罪”的自愿性和可靠性;同时应用该种修辞与审查起诉讯问目的、定罪规律、讯问规则等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产生冲突.检察官应当放弃功利主义,坚持疑罪从无,认清审讯中法律修辞应用的正确进路.

  • 标签: 审查起诉 审讯 认罪 法律修辞学
  • 简介:听众在修辞关系中并非纯粹的被动接受者,而具有主动影响修辞效果的能力。在以法官为言谈者的修辞关系中,大众媒体是法官不得不考虑、同时又不受司法程序约束、而且能积极影响司法进程的听众。在修辞意义上分析我国法院与媒体之间关系交恶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法院媒体法律修辞作为听众的媒体
  • 简介:西方经济学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两大主要流派的分歧,即凯恩斯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争论。这些流派对现代宏观经济波动及治理问题的讨论,往往都从古典经济中寻找理论的支撑或批判的靶子,而古典经济的市场观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效率观,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如果将其放在现代市场经济波动问题中来讨论都会发生理论认识上的误解。

  • 标签: 古典经济学 斯密定理 萨伊定律
  • 简介:……判决的艺术必然是修辞,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是法律形式主义学派的一个缺点。——波斯纳法律的言语行为,如法官判决,……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打开了一个有意思的多学科工作领域,但在此地尚少有耕耘。——弗里特约夫·哈夫特

  • 标签: 修辞手段 判决文书 合法性 正当性 判决书 法官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调解作为我国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当前的司法改革中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不可否认的是,调解机制在司法实践、尤其是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事纠纷的司法调解,程序灵活,气氛融洽,注重当事人的平等参与

  • 标签: 司法调解 修辞方法 民事纠纷 调解机制 纠纷解决 调解过程
  • 简介:通感是一种特殊的比喻,是把听觉、视觉、嗅觉等沟通起来的一种修辞手法。朱自清在散文《荷塘月色》中两次用了这种通感的方法,“状难写之景如眼前,含不尽之意于言外”。

  • 标签: 《荷塘月色》 通感 修辞方法 比喻 朱自清 散文
  • 简介: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的效力已经不能单纯的依靠国家强制力去实现,法院的权威也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暴力”机器去维护,随着法治现代化的进一步深入,法律得以良性运转的成本也不断攀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的公开和透明,预示着司法将走下供奉的神坛,走入千家万户,从“以力服人,,走向“以理服人”。修辞应用到判决中则不仅是一种说服手段,更是一种展现真理的事实力量。通过修辞方法的正确运用可以更好地使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得以充分显现,在司法公开的大环境下更具有生命力。

  • 标签: 判决修辞 法律论证 裁判合理性
  • 简介:<正>当前,我国刑法处于知识转型时期,正面临着扬弃苏俄刑法学知识进而接受德日刑法释义学的局面,反映在犯罪论体系上则表现为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向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转变。为什么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与趋势?只能是因为我们在追求更为科学的刑法学知识,并建构更为完善、精确、人性的刑法体系。而刑法规范是建构整座刑法学大厦的基础,离开了刑法规范空谈犯罪论体系只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那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违法性 刑罚制度 宾丁 行为范围 阻却事由
  • 简介:传统的言论自由理论以思想的自由市场作为论证基础,但是修辞会干预公众对于事实的认知和对于言论性质的理解,从而导致思想的自由市场发生异化。当代中国社会中关于言论自由与规制的许多分歧,就来自于这种异化的影响。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的转型导致利益分化,从而使社群更为分裂。因此,应当丰富对于言论自由的认识,并采取对策形成更为理性的公共讨论。

  • 标签: 言论自由 思想市场 基本权利 公共空间
  • 简介:古典时期'公民美德'就作为城邦的集体主义体现,但在当下盛行的个体理性主义之中,很难再延续雅典时候的荣光。以时间叙述的脉络展开,从柏拉图《理想国》里对'公民美德'与善、城邦之间的关系,到卢梭将'公民美德'化为《爱弥儿》中内在的蕴意,最后到功利主义笼罩下的'公民冷漠',这种对'公民美德'的源流、培育以及所面临挑战的分析,能够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论题:唤醒'公民美德'并不是'回归古典',而是依赖于立法化拯救,进而实现善治的愿景。

  • 标签: 公民美德 公民冷漠 好撒玛利亚人法 立法化
  • 简介:托马斯·阿奎那借用亚里士多德哲学实现了对希腊自然法理论的神学改造。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代表了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巅峰,他将自然法的本性概括为实践理性,发展完善了奥古斯丁的"恶法非法"论,提出了可具操作性的反抗暴政理论。古典自然法表明了存在、真理和善的内在相互关联。

  • 标签: 阿奎那 自然法 基督教
  • 简介:中国古代法律解释中的知识智慧,乃是在政治哲学--经学框架下的法律智慧.律是相对独立的法律解释智慧,是运用经学的神髓来解释法律的问题,它的对象、问题、专门术语等等都是法律和法学的,它有自己的范畴术语、运思方法和知识体系.中国古代的司法裁判活动也为法学的创生提供了一种可能.中国古代的判词反映了法官的法学世界观、法律方法论和法律发现方法,在中国法学学术史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 标签: 中国古典法律解释 知识智慧 律学 司法活动 判词 法律解释
  • 简介:<正>近读周保松教授"什么是自由主义"一文,不免产生了颇多感想与疑惑。通过该文的解释,自由主义(或如作者所称"左翼自由主义")看起来已经解决了其一直以来面临的几乎所有难题,如"贫富不均和社会不公"、"文化相对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泛滥"以及归根结底作者全文也力图弥补的"自由主义的德性缺陷"等难题。笔者无意于否定自由主义在西方国家建立民主政治、共和宪政及尊重个体自由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但该文对自由主义的综合判断读来令对自由主义有兴趣的学者们总有不满足之感:是不是该文

  • 标签: 古典自由主义 政治自由主义 斯密 黑格尔 德性 经济自由主义
  • 简介:法律修辞的过程一般包括法律修辞方法的具体选择和运用以及法律修辞的整体布局。在'修辞发现'阶段,法律修辞方法需要结合案件的法律争议点及论辩前提体系进行针对性选择。在'修辞论证'阶段,法律修辞方法的运用需要遵循相应法律修辞规则的指引和规范。而在判决书的呈现形式上,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和运用都要过渡或转化为法律修辞的布局,其'引言''陈述''论证'和'结语'每一部分都有各自的指导性布局原则。甘露案再审判决书虽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参照性案例,但在裁判说理上却几乎违反了所有的法律修辞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 标签: 法律修辞方法 选择 运用 法律修辞规则 修辞布局
  • 简介:通过考察清代不同程序上的司法判决可见,情理作为清代司法裁判的法源与律例等共同作用于判决论证,但非同一类型的法源。相比于律例在条文结构上的明确具体与形式上的权威性,因而以构成要件在案件里得到实现为其适用方式,情理则同样具有权威形式但内容上更为原则化,并且情理适用于案件是通过对律例适用的妥当性从而也包含无妥当规范时创造规范的必要性进行衡量与论辩来实现,即情理是使律例适用于案件以达致审判妥当的基础性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理是清代的法律原则。比之于律例适用的逻辑论证,情理参与的论证属于强化、补充逻辑论证的修辞论证。

  • 标签: 清代司法 情理 法律原则 修辞论证
  • 简介:面对侦查的学科定位和理论拓展的困境,借鉴和引入法社会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有效解决途径。系统分析方法、民间立场和经验主义研究方法的引入,可以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侦查方法论体系和理论体系。在法社会视野下,考虑到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的不同,侦查可以形成三类相对独立的理论范畴:直接以侦查实践为对象,以经验实证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经验侦查;以侦查活动中权利与权力相互关系、侦查行为的规范化为对象,以理性思辨、逻辑实证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侦查法学;以侦查活动及侦查活动与其他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为对象,以系统分析方法和经验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的侦查社会。三种类型的侦查学理论相互联系,互为补充,构成侦查学理论体系。

  • 标签: 法社会学 侦查学 经验侦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