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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美国法的信息隐私权理论与德国的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是评判个人信息与隐私关系的两种流行理论进路。前者虽看似将个人信息涵盖至隐私权之中,但与中国法意义上的隐私存在较大差异,且无法为大数据时代中的个人信息提供充分保护。后者虽强调个人信息的价值,但仅将个人信息保护置于一般人格权之中,未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作系统区分。《民法总则》第111条应理解为个人信息权。以个人信息权为视角,个人信息与隐私在总体上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在内涵、外延、理论背景、价值基础、保护原则、权能范围、侵权判断、责任承担各个方面均存在区别。

  • 标签: 隐私 个人信息 信息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民法总则
  • 简介:日本全面实施的新《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内涵的界定、保护标准、个人信息流转的限制、监督以及违法处罚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还规范了特殊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这一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强保护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对日本相关经验的参考能够为中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方面提供新的借鉴.

  • 标签: 日本 个人信息保护 中国
  • 简介:一、前言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自2014年开始以学术研究、民间观察视角关注互联网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基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及OECD《关于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跨国流通的指导原则》,APEC《隐私保护纲领》,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指令等国内外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于2014年3月15日,本中心联合中国科技法学会,针对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发布了《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测评标准V1.0》(简称'《测评标准》1.0版'),应用此测评标准测评了20家企业的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旨在促进企业制定规范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合法利用在经营活动中收集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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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已经突破传统人格权的范畴,成为具有商业价值可供流通的标的。目前,我国个人信息大范围泄漏事件时有发生,黑色产业链已经形成。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立法方面仍然进展缓慢,现存立法的碎片状况加剧了信息保护实施的不确定性。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德国《联邦信息保护法》已经走过了40年的历程,先后经历过3次大规模改革。在其发展过程中,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呈现出良性互动,成为推动德国个人信息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以3次立法改革为视角,研究德国个人信息立法的发展历程,以期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供域外经验。

  • 标签: 个人信息 信息自决 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立法
  • 简介:本文紧紧围绕大数据技术背景,运用纵向历史分析、横向国别法律对比方法,以问题提出、原因探析、解决对策为整体思路,全面、深入地探讨了大数据技术背景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本文结合对个人信息保护认识的辩证视野,突出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对象应具有'可识别性',而非'关联性';在现有司法解释等规定里,应协调、平衡好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与个人隐私之间、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明晰不同性质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侧重,区分其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最后,本文建议从隐私犯罪纳入人身权利罪一章、侵犯个人信息商业价值行为纳入侵犯财产罪、滥用个人信息行为纳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三方面完善个人信息犯罪的相关规定.

  • 标签: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犯罪 公众知情权
  • 简介:面对大数据洪流,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反应,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场商业革命,它打破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正以几何级数提升财富的积累.社会学家认为,大数据挖掘会伤害到人类对幸福的感知,电子信息无时无处不准确记录人们的行为轨迹,带给人们的是记忆的烦恼和不能被遗忘的担忧.法学家则形成两类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应该受到严格的控制,除传统的隐私保护外,互联网环境下人们更需要一种'不被打扰的权利';另一种观点是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是互联网经济的必然趋势,各国都在争夺数据资源,过多限制数据的利用会错失发展机会.我国刚刚颁布的《网络安全法》从基础设施安全角度出发对个人数据的利用和跨境传输做了限制性规定,而在《民法典草案》中,曾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客体,放在了知识产权项下,之后一稿又将其删除,足见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确定性.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积极趋利的权利还是一种消极保守的权利,立法者也在摇摆不定.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出发,分析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信息的必然性及规范性,区分个人信息的人格权保护重点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保护重点,探讨大数据时代平衡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适度立法.

  • 标签: 大数据 个人信息 隐私权
  • 简介:美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路径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一方面扩张个人隐私权保护来对抗政府或第三方收集个人信息行为,另一方面发展个人权利保护手段的个人信息自我管理模式;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互联网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行业自律框架逐渐成形,主要内容包括行业法律规制和互联网企业自我管理.现今,美国已形成以隐私权为单一权利基础,行业自律为运行框架,个人信息自我管理为保护手段的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机制.然而,这三者结合的保护模式在大数据时代出现实行不畅的问题:作为权利基础的隐私权范围无法涵盖急速扩张的个人信息权利;行业自律规制受到企业垄断地位和不透明运营的影响而失去实际作用;个人信息自我管理机制一方面受到膨胀的互联网企业力量挤压,另一方面受到个人信息的权利意识薄弱影响,难以起到保护手段的作用.本文通过梳理美国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发展历史,分析其经验教训,以期对我国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所裨益.

  • 标签: 个人信息 隐私权 美国保护路径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经济活动依托互联网展开。互联网提高了跨境交易效率,但同时也把以个人信息保护为重点的交易安全问题提到公众面前。个人信息保护带有强烈的属地色彩,但信息跨境流动使得我们又不得不关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目前,由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差异,导致该领域依靠硬法进行国际合作的障碍较多。因此,从互联网时代软法的受让性和长期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软法实践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选择以软法为路径展开合作的可行性。进而,站在中国立场上提出以软法为路径“软硬兼施、内外联动”的主张,力图明确我国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合作领域的可行性路径,发挥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作用,从而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国际合作 互联网 软法
  • 简介: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知识产权制度也不例外。纵观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史,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试图运用所学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以及在阅读许多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着重对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及专利权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作简单论述。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努力思考知识产权对个人发展的启示,多想想知识产权法的好处在哪里。

  • 标签: 知识产权 人权 创造
  • 简介:在安徽石台县丛林莽莽大山深处一个不足百人的小山村里,每天清晨6点,激昂雄壮的国歌声会准时奏起,山风凛冽,国旗飒飒迎风招展。此刻,无论是路上学童田间耕者,或操持家务的山民,无不把目光聚焦向那面无论风霜雪雨都会准时升起的鲜艳国旗,致以注目礼。这样的场景已经持续11载。而用这种真诚独特的方式表达对祖国敬意的则是一位67岁的山民,多年来老人先后用坏了5根旗竿,换新了20面国旗。

  • 标签: 升旗仪式 个人 石台县 国旗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42条但书条款构成了我国个人数据匿名化规则,该条款将用户同意与数据匿名化确立为数据流通的主要规则。明晰数据匿名化规则与法律标准是理解与适用该条款之前提,亦是促进当前数据产业发展之关键。在比较法上,欧盟更注重数据匿名技术本身,并将匿名化标准提高至数据公开的标准,而美国个人信息去身份标准更强调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对标识符的识别性进行判断,构成了两套风格迥异的标准路径。我国数据匿名化法律标准的构建应基于“无法识别个人身份”之前提,以标识符类型化为基础,并以隐私风险评估作为例外,协调匿名化规则与其他规则之衔接。

  • 标签: 数据匿名化 匿名化标准 个人数据 数据流通 去身份
  • 简介:从规范意旨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本身承担着保障知情权和实现行政成本回收的应有作用。然而,实践中不收费、乱收费等做法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收费制度的功能式微和定位偏离,并可能造成恶意申请涌入、行政资源浪费和知情权受损等严重后果。着眼于收费制度的代际发展和未来完善,应当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正,具体包括以行政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标准、以便民惠民为精神改革收费方式、以充分保障为底限创新减免规则等。

  • 标签: 信息公开收费 制度机理 立法完善 知情权保障 成本回收
  • 简介:渎职侵权信息核查主要是针对反渎部门获取的事实不清、职责不明、定性模糊的渎职侵权信息开展的调查核实。渎职侵权信息核查有利于拓展线索来源、强化侦查取证、锻炼反渎队伍、提高反渎工作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渎职侵权信息核查应坚持及时、公开、适度原则。应从核查的运行机制、结果处理和监督机制入手,完善渎职侵权信息核查制度。

  • 标签: 核查 初查 公开 适度
  • 简介:近年来.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的过程中,不断引入信息化技术,一是建立技术与侦查联动信息工作领导机制,二是不断强化侦查人员的信息技术与处理分析能力,三是创建侦查信息数据库及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四是全面提升侦查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

  • 标签: 信息技术水平 引导侦查 技术服务平台 侦查人员 信息化技术 信息数据库
  • 简介: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逐渐增多,信息公开诉讼的重视程度也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具备双重诉讼属性,同时它的存在也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对此类诉讼做出了规定,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文章从其存在的问题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更好地体现该制度的价值。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 知情权
  • 简介:处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在个人信息的安全方面就有着很大的安全威胁,通过法律的实施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就比较关键。基于此,本文主要就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征,以及在这一环境下的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重要性加以分析,然后对当前刑法保护体系的缺陷和优化策略进行详细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信息安全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 标签: 大数据时代 信息安全 刑法保护
  • 简介:随着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运而生.这体现了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它的颁布是对人们知情权的保障,是人们行使参与权的信息来源,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体现.但是这条顺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极致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其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介绍,谈谈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提出相关见解.

  • 标签: 政府信息 公开 知情权 民主法治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创设了“公共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针对“哪些企业具有信息公开义务;如何界定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资格”的问题,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论证:首先,立足规范视角,对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梳理,引出内涵界定不明和外延概括不清的主体资格问题;其次,通过法官视角和学者视角,具体考察了相关裁判和学说的思路及其在逻辑论证上难以周延的不足;最后,透过域外视角,并再次回归规范视角,并借由“公用事业”推导出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具有行为的公益性、一定的垄断性、受行政规制性和受政策支持性这“四性”,进而提出“两步走”的主体资格识别标准。

  • 标签: 信息公开 公共企业 公开主体 规范法学
  • 简介:庭审笔录有着独特的法律价值和意义。当前各级法院传统的“手工”记录方式,不但加剧了书记员工作负担,而且存在着信息记录不“全”、记录不“实”、记录不“能”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庭审笔录为案件裁判服务的价值功能发挥。信息化背景下,庭审记录方式的变革,庭审录音录像制度的推广应用,不但可以有效克服上述问题和困难,而且对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效率、促进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改革和完善庭审记录方式,逐步以“音像记录”方式,补充或替代“手工记录”,并主张赋予庭审录音录像法律地位。本文还就庭审录音录像资料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初步探讨。

  • 标签: 信息技术 庭审活动 庭审记录 录音录像
  • 简介:【裁判要旨】出卖人对其明知且实际会对房屋买卖合同产生足以动摇缔约意思或者缔约条件的房屋信息负有披露义务。在订立合同时,单纯沉默不构成欺诈,但若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并因沉默获得利益,则构成欺诈。买受人因欺诈而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 标签: 信息披露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 意思表示 出卖人 欺诈 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