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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随着全球进程的日趋深入,全球也正成为全球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也许是全球益于人类是在隐性地发挥作用,所以全球的裨益并没有为人们普遍认识。倒是因为全球要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调整,要在全球层面凸显“竞争法则”的应用,这就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警觉,直至当前发展成反全球的高涨之势。就是对不反对全球的人来说,他们对全球的认识也多存有歧义。针对这种情况,

  • 标签: 全球化进程 民族利益 普遍 反全球化 国家 反对
  • 简介:《学术月刊》2007年第2期发表彭贺、苏东水的文章认为,东方管理学作为一个知识群,其探索的直接目标应当是在全面理解古今中外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东方管理实践中普遍适用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并在实践中运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其终极目标则“是有效地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统一,达到逐步提高人的生命存在质量的人生目标”。因此,东方管理学所探索的最基本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东方文化和东方当地经济发展条件下普遍适用的管理原理和方法是什么?

  • 标签: 东方管理学 理论与实践 范畴 《学术月刊》 经济发展条件 管理原理
  • 简介:1近代哲学从其开始,对于概念的研究,主要限于探求其根源、性质及应用范围.在这些问题上,尽管各国个哲学家各有己见,但从本质上可分为经验论和唯理论两派.经验论主张,概念是思维从感性材料中现成的分析、归纳出来的,因而不论它们多么复杂,都可还原为感性材料,并和它们相一致.唯理论主张,思维具有一种超越感性对象的能动创造作用,它无需借助于感性材料便在本身就具有了现实的知识内容或天赋观念.天赋观念作为理性的固有内容,不仅本身只有无须经验证实的天然自明性,而且还和客观存在的规律具有一致性.但经验论和唯理论自觉不自觉地都肯定了理性的作用,并都毫不怀疑理性概

  • 标签: 感性材料 范畴表 范畴理论 近代哲学 综合判断 先验逻辑
  • 简介:管理实践要求并推动着管理理论的突破与创新.从管理对象、管理职能的作用过程、管理的实质等角度考察,关系始终居于核心地位.它体现着管理对象之间的联系,与管理的本质相辅相承,是管理的核心范畴.管理过程就足建产、维持、调整和改善关系的过程.确立此认识有利于管理理论的合理与完善,有助于管理者把握与协调关系以提高管理效益.

  • 标签: 管理 核心范畴 关系
  • 简介:近年来,有的学者提出和尝试建立统一的侦查学,引起较广泛的关注和共鸣。笔者对此持赞同观点。一个不争的理由是:个别应走向一般。“现场”概念在各门类侦查(察)学中都有,这里提出统一的侦查学的“现场”范畴问题,也就是试图从中概括出一般性的东西。过去对“现场”研究较多的是刑事侦查(察)学。故本文主要结合对这方面的文献的考察来探讨侦查学“现场”范畴的几个基本问题。一、侦查学“现场”范畴的界定人类社会实践中有各式各样的现场。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习惯上将发生或怀疑

  • 标签: 犯罪现场 侦查学 构成要素 犯罪事件 犯罪活动 案件现场
  • 简介:基于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下的治安管理经验解释的治安学理论建构范式,限制了治安学的理论拓展空间和学术想象。公安学语境下的治安学理论范畴尚未形成为治安学者普遍接纳和认同的清晰的学科边界。治安学理论范畴的构建应回归到治安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治安学逻辑起点、研究对象、道德基础等基本议题上来,对治安学的知识和研究中的各种思想与质疑进行综合阐释,实现治安学理论研究范式的视域融合,建立起具有较强解释力和说服力治安学知识谱系和逻辑结构,构建治安学理论范畴的理想类型。

  • 标签: 治安学 理论体系 基本范畴 解释力
  • 简介:卧底侦查是侦破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等案件的有效手段,但其衍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很少有人关注。文章对卧底侦查的相关概念,卧底侦查存在的社会基础、法律基础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就卧底侦查的授权机关、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程序、卧底人员之责任与保障等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与理论建设有所帮助。

  • 标签: 卧底侦查 卧底警察 法制化
  • 简介:政府制度选择必然是利益冲突条件下的公共选择,是在一定的伦理原则支配下进行的伦理行为.政府制度选择必须遵守以公正为核心道德范畴的伦理准则.历史上许多思想家的相关论述都有不同的片面性和狭隘性.坚持政府制度选择的核心范畴和首要原则--公正,就必须坚持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正、成本的合理和结果的适当.

  • 标签: 政府制度 政府制度选择道德 核心范畴 公正
  • 简介:狭义实践观把实践仅仅理解为一种物质生产活动,除此之外人的其他活动都不能纳入实践界域,它对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存在着误解和误读,只看到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精神劳动批判,而忽视了马克思对黑格尔精神劳动的充分肯定;把《提纲》中的"感性的人的活动"等值于物质生产活动;用经济学中的物质生产概念代替哲学中的实践概念;错误地理解了在马克思之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践的一些观点。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广义的,实践就是人的各种生活活动的最一般的抽象,是指主体人使用一定的"劳动资料",把一定的"原材料"加工为一定产品的劳动过程。

  • 标签: 马克思 实践范畴 狭义实践观 广义实践观
  • 简介: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我国教育必须抛弃极端功利主义思想,努力回归教育的育人本质。正因为如此,社会各界对实施素质教育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但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除了“唯升学率马首是瞻”的错误的教育政绩观之外,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缺乏专业力量的引领。不是人们不想改革,而是不会改革,不敢改革。一句话,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专业力量太过薄弱。

  • 标签: 专家引领 范畴 国家 功利主义思想 回归教育 素质教育
  • 简介:《物权法》有关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的规定充满矛盾,反映出农民集体虚化的现实。社区农民集体组织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未来的民法典编纂不能继续采取回避的态度。组织应满足底线要求,在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允许探索多元模式,但组织要适度。组织之后形成的社区农民集体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民法典中有所体现,并以单行法的形式进行具体的、制度的调整。

  • 标签: 社区农民集体 农民集体所有权 物权登记 民事主体 再组织化
  • 简介: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重振本土工业,美欧等发达国家将“工业”作为重塑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推出了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和措施。为应对发达国家“工业”战略带来的挑战,我国将提高工业企业的国际水平,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去。

  • 标签: 再工业化 发达国家 新兴产业 小企业发展 国际化水平 金融危机
  • 简介:近半个世纪以来,各国的金融服务民生总体上经历了从小额贷款、小额信贷、微型金融、普惠金融到民生金融的演化。这些金融服务在性质、目的、对象、空间范围、方式及组织机构等方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我国金融改革需以民生改善为长期导向,民生导向的金融改革应从宏观、市场、机构、产业、区域五个层面具体推进。

  • 标签: 金融 民生 改革 演化 比较 民生导向
  • 简介:"异化劳动"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范畴或"伦理"概念,具有生命向度,它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历史向度。而生命向度与历史向度的连接点便是辩证法,辩证法超出了方法论的界限,构成了"异化劳动"范畴的"问题结构"。通过对历史的辩证把握,在历史的进程中,生命实现了自身的否定和超越,趋近于生命的自我实现;通过对历史进程中生命现象的辩证把握,历史获得了主体性的意义和价值。二者是本质同一的。只有"总体性"地从这双重视角切入,才有可能窥见"异化劳动"范畴的真实内涵以及其在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中的重要意义。

  • 标签: 异化劳动 生命 辩证法 历史
  • 简介:西方的“去中国”使“汉字文化圈”萎缩,“中国”则是当代中国文化世界的重要途径。文化强国的关键在“文化输出”,文化的崛起在于不断增强民族文化凝聚力,创造有价值的新思想新体系,实现民族文化的世界。面对半个多世纪的西方“去中国”战略,我们必须针锋相对地提出“中国”战略,实现文化元素的中国、生活的中国与精神的中国,以“中国”推进民族文化的崛起,进而实现中国文化世界

  • 标签: 文化输出 去中国化 再中国化 文化强国 文化世界化
  • 简介:传统政治经济学对剥削的定义无论内涵还是外延均过于狭窄,与现实情况不完全吻合:对剥削的判别采用了一些非经济的标准,偏重特定主体和特定物的标准,过分强调质的标准;对剥削产生、存在条件和原因的解释突出生产力,未离开雇佣关系,局限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对剥削功能作用的分析不全面,尤其是对其积极作用、微观作用、对被剥削者的作用分析不够.

  • 标签: 功能作用 重新界定 剥削范畴 政治经济学 存在条件 雇佣关系
  • 简介:从法律意义上探讨分配正义范畴的起源、所指涉的基本问题、主要特征、基本功能及实现途径,解读法律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范畴的涵义,得出以下结论:法律意义上的分配正义是伦理学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分配正义的法制。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当时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对象、分配主体、分配标准、分配方式等;具有阶级性与强制性、具体性与可操作性、立法理念的相对稳定性等特征;能够起到比较合理地安排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制分配主体的权利,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往往依靠国家机关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实施。

  • 标签: 法律意义 分配正义 范畴 特征 功能
  • 简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对听证程序的范畴及其具体适用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设定。法条对听证程序主要设置了三类案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前二者的指称极为明确,故其认定不存在疑问,但较大数额罚款的基准线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划定。法条在列定的三种情形之后又特别添加了"等",即是意指还包括其他情形。何种情形属于"等"之范畴,有赖于执法者运用法律解释学基本原理将特定事案与前述三种情形进行重要性与复杂性评价。只有特定事案的重要性与复杂性与前述三种情形等同抑或类似,方能认定其属于听证的范畴

  • 标签: 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 听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