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产业工人塑造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产业工人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是保持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基础,是实现民族产业振兴的需要,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目标,也是促进产业工人自身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思想为明确产业工人劳动的价值、性质、目的和地位提供了理论指导。当前社会思想的多元化、产业工人地位弱化、劳动精神宣传渠道单一等,成为产业工人塑造正确劳动价值观的制约因素。应努力提升产业工人的待遇和地位,通过普遍开展劳动教育和多种形式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来提升产业工人的自我认同感。同时,工会还要打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职工文化,使产业工人形成对劳动价值观的一致认可。
简介:职业价值观是价值观在职业生涯领域的具体表现,包括职业体验、职业评价、职业认同三个层次。从2017年上海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职业体验上,新生代产业工人普遍认为劳动强度大,工作稳定性不足,职业发展受限;在职业评价上,新生代产业工人满意度偏低、社会地位自我评价较低,不愿意下一代继续当工人;在职业认同上,新生代产业工人对劳动精神、体面劳动和主人翁地位的认同度较低。收入、职业发展、劳动强度、自我评价和职业精神是影响职业价值观的主要因素。"80后"与"90后"处于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80后"需要更好的发展机遇以克服中年危机,"90后"需要全方面提升自我以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虽然这些问题主要应由个人自身来解决,但具有相当的普遍性,需要有关部门和企业予以高度重视。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