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10月24B,在风景秀丽的武汉南湖之畔,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第14次年会隆重开幕。出席开幕式的专家学者有: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揣振宇、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原会长何耀华教授、四川民族研究所李绍明研究员以及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各位理事。中南民大党委书记陈达云教授到会祝贺,校长雷召海教授致欢迎辞,副校长雷振扬教授、段超教授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会长、中南民大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许宪隆教授主持。
简介:青海地方,古代是多部族聚居,现在是多民族聚居。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部族、各民族的劳动人民,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在从事牧业和农业的生产劳动中,逐渐认识到自然界的一些动物、植物和矿物都有解除身体伤病疼痛的作用,这样就产生了原始的医药。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说:“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各部族、各民族的医药,随着生产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生产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各民族的医药发展也不平衡,有的发展快,形成有实践有理论的医药科学体系;有的发展慢,还没有形成有实践有理论的医药科学体系。无论其发展水平如何,它们在长期交往中,必然会有医药学的交流和融合,互相促进,向前发展。
简介: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