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省龙岩市围绕实施“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全市已有1566人享受奖励政策,发放奖励金26.4万元:实行农村低保向纯女儿户倾斜政策,低保标准在同等条件下每人每月增加10元,共有18269个计生家庭享受。上杭县将全县50~59周岁所有二女结扎户339人列入农村低保,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50元。实施贴息小额信贷帮扶工程。2006年市、县两级财政、老区扶贫共筹资150万元,专项用于对农村困难计生家庭特别是纯女户的信贷贴息,全市2310户计生困难家庭每户得到3000~5000元的小额贷款,累计发放信贷资金1143.8万元:实施免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成长制度。全面实施农村纯女户女儿普高招生照顾加分政策,全市共有1879名符合条件的女孩享受加分政策,其中202名女孩加分后进入重点中学就读。同时,对二女计生困难户家庭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优先安排生活费补助。实施“春蕾计划”,全市共募集资金253万元,帮助5000多名面临失学辍学的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圆梦大学”为455户贫困二女户家庭女孩发放升学奖励金31.94万元;实施“安居”工程,每个县(市、区)每年扶持10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计生户。全市帮扶1489户、714.33万元。
简介:今年9月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了一个以法治为基本特征的新时期;标志着长期以来,计划生育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工作的历史的结束;标志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获得长期、稳定、普遍的效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保障。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刊组织了有关方面的一些领导、专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些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以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