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民族立法工作。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贵州制定配套法规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较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决议、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定等配套法规共99件,仍然有效的70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批准14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
简介: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能否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为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许多特殊的扶持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实践证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深受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
简介: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9%。全省建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5%(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8.2%),民族自治地方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2%(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6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关系到贵州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目标的实现。多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省直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履行上级国家机关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