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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即一种“语言批判”,而“语言”之所以需要“批判”,是因为它一再地诱导我们提出一些同样的,但却是错误的“哲学问题”——这样一种观点,从宗教的角度看,即可视语言为“原罪”,“语言批判”的工作即一种摆脱诱惑的过程。“生活形式”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语言游戏”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宗教信仰是在某一生活形式中生长出来的具体样式,宗教语言在特定的生活形式中获得意义。宗教信仰是一种生活方式;生命的要求与生活方式之间的错位是心灵苦恼产生的根源,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改变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宗教 语言批判 生活形式 生命
  • 简介: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对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做了明确划分:法权义务是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德性义务是不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而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强制的义务。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一种把法权义务本身当作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康德有时称之为"伦理义务"。但中义的伦理义务同时包含了这种居间的伦理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广义的伦理义务甚至包括了作为间接伦理义务的法权义务。对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自我完善)和对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他人幸福)属于德性义务(本真的);对他人的完全的义务(不得害人)属于法权义务(本真的);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不得自杀)难以简单归类:作为与意志规定的目的或质料无关、只涉及纯粹形式的义务属于法权义务,但作为一种自我强制的义务又属于德性义务,它似乎既属于又不属于法权义务,既属于又不属于德性义务,但康德最终还是把它放在德性论中阐释。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两种义务难以简单归类:一是把外在的法权义务变成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二是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

  • 标签: 法权义务 德性义务 伦理义务 《道德形而上学》
  • 简介:康德的实践理性具有宗教“祛魅”的功能。实践理性通过将宗教活动与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使信仰道德化。为了捍卫宗教道德,实践理性一方面反驳不适于道德意图的无信仰,诸如唯物论、无神论和自由思想的不信;另一方面,实践理性又拒斥不合乎理性精神的伪信仰,譬如宿命论、狂信和迷信。通过实践理性的“祛魅”,康德试图将信仰的根基重建于道德之上。

  • 标签: 实践理性 袪魅 信仰 道德 宗教
  • 简介:康德的历史哲学是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有学者将其视为与三大批判同样重要的"第四批判"。但相较于康德的知识论、道德哲学和美学等思想,康德的历史哲学受到的重视依然不够,这是与其重要地位很不相称的。康德的历史哲学并不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而对其进行的专门论述,而是康德目的论思想的具体表现。康德正是通过历史哲学阐明了作为理性自律的普遍法权和道德在受制于自然因果必然性的人类中是如何可能的,这一以法权和道德为目的的先验历史观是康德完成自己关于理性的建筑术构想、最终统一自由与必然的关键环节。

  • 标签: 康德 历史 自然 法权 道德 目的论
  • 简介:对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的发展来说,康德和赫尔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这二人的宗教思想的理论趋向却又有天壤之别。康德的道德宗教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同时又代表着启蒙运动发展的更高层次。这体现在康德一方面深刻批判了旧有的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近代理性主义宗教,同时又把宗教信仰的根基牢固树立在道德实践理性的基础上。而对于赫尔德来说,他的宗教思想关注的核心点从一开始就不是理性,而是人性,是作为活生生的信仰个体的生命感受和生活经验。正是这一差异使得赫尔德的宗教思想构成了对康德道德宗教的反动,同时也为施莱尔马赫宗教思想路向的形成奠定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 标签: 康德 赫尔德 启蒙运动 道德宗教 施莱尔马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