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总结、探讨中国(以至东亚)法兰克福学派研究的成就、问题和需要继续推进的空间,检思法兰克福学派在中国(以至东亚)的影响,关注法兰克福学派新近的发展,法兰克福歌德大学与广州中山大学于2008年9月25—28日在德国美茵河畔法兰克福市举办了“批判一理论一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在中国的影响”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包括台湾)、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的40位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德方主办单位是:法兰克福歌德大学语言文化学院汉学系、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中方的举办单位是广州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本刊将分期刊登数篇论文,以飨读者。
简介:本文通过对审美主体和伦理主体的比较研究揭示了个体存在的伦理层面的含义.首先考察了老庄和海德格尔的后现代宗教式的主体和儒家形而上的宗教主体,以及儒家就伦理问题对于老庄的挑战.结论是他们都缺乏把他者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绝对的责任的伦理含义,因而是审美主体.其次,通过对于环境主体和伦理主体及审美主体的关系的讨论,阐释了这样一个哲学基本问题:伦理存在必须以有限性存在为前提;而后者只是一个哲学的抽象.片面地强调人的有限性(尼采),片面强调有限存在与超越者的关系(老庄和海德格尔),或否认人的有限性,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伦理责任.后现代伦理学是指我,作为一个个体(me),对于他者的一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