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
简介:儒学在当代中国近30年来有充足的发展,就儒学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显然有贞下起元的趋势。但当前儒学能否面对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同时挑战,既克制现代性的工具理性而又基于理性建立整体的价值观点,既超越个体化的自由任性而又能在群体性中激励个体的创新,应是儒学当今追求的方向。事实上,儒学也面临着存在与发展的困境,这显然是儒学对自身的发展的历史不能有效地掌握,对儒学的反思精神以及本体与宇宙的基础性不能有深切的认识所致。至于与其他传统的哲学理念如何沟通而实现其独特性与独立性,更有待相互认知对等的深化。何以至此?固可以做出诸多解说,但如果未能维护儒学本有的真诚性,又未能持续发展其创生性,在自然有为的生命意义的自觉中,发挥儒学本有的德性精神与实践力行精神,贯注于理论的建设与文化价值的创建,则即有所获也必“既得之,必失之”。海峡两岸儒学发展各有一偏,一为唯识化的心性哲学,一为经学化的政治哲学,加上外来的只着眼于关系主义的角色伦理,构成了当前儒学发展的“三偏”。相应于此的“三正”之说是:相对于心性哲学可以发展更具积极性的生命哲学;相对于经学政治哲学可以论述易学与儒学的交互整合,形成一套向往以德法为本体的政治诉求;同时,可以提出生命责任伦理来规范极易流于表象主义与自欺欺人的角色伦理。
简介:佛教来到中国,必不可免地要部分改变自身的形态,以求发展。佛教中国化,其关键之一,即是如何处理与儒家意识形态的关系。本文选择了《牟子理惑论》、庐山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和禅宗三个典型,具体分析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佛教回应时代、处理同儒佛关系的三种不同模式。
简介:信息哲学的新近发展为人格同一性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信息性研究路径。在"柏拉图与战车问题"中,通过柏拉图著名的战车隐喻引入了一个特定问题,自我本质在其中被视为一种多行动者信息系统:是什么将自我保持为一个整全和一致的统一体?在"自我学及其两个分支"和"作为共时个性化的自我学"中,通过对自我理论的两个分支(一个关注作为实体之自我的个性化,另一个关注此种实体的认同)的描述,预设了一种信息进路,以辩护那种认为自我的个性化逻辑地先于其认同的观点,同时又表明此种个性化能在信息术语中得以展现。进而在"一种调和的假设:三膜模型"中,提供了一种自我的信息个性化理论,它建基于一体三分的模型上,且有助于解决战车问题。这一理论,在"作为自我之技术的信息通讯技术"中被用于展示信息通讯技术是如何可能被诠释为自我之技术的。在"实现的逻辑"中,通过对"实现"(亚里士多德的发现)概念的引入,支持了一种极为斯宾诺莎式的观点,即据其而言,以信息结构实在论的视角,自我被视为信息结构发展的最终阶段。最后的"结论:从自我学到自我生态学"。
简介:关于名称的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30多年。一种新的名称理论——社会历史的因果描述论(SHCD)基于下述语言观:语言是社会性的,约定俗成的和有生命的。SHCD由下面6个论题组成:(1)名称与对象的关系始于广义的初始命名仪式。(2)在关于名称的因果历史链条上,所传递的首先是并且主要是关于名称所指对象的描述性信息。(3)被一个语言共同体所认可的那些描述性信息的集合构成了名称的意义。(4)相对于认知者的实践需要,在作为名称意义的描述集合中可以排出某种优先序:某些描述比其他描述更占有中心地位。(5)名称都有所指,但名称的所指不一定都是物理个体,也包括抽象对象、虚构对象和内涵对象。(6)若考虑到说话者的意向、特定话语的背景条件以及相关的知识网络等因素,由名称的意义甚至是其一部分意义也可以确定名称的所指。SHCD简单回应了克里普克对描述论的那些批评以及其他一些逻辑疑难。SHCD与克里普克的名称理论的分歧和对立,实际上源自两者在语言观上更为根本的分歧和对立。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敬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这三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