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类对南极大陆的探索与争夺已持续两个多世纪,在南极问题上各国经妥协和合作形成了"南极条约体系"。《南极条约》并不排斥其他国际公约在南极海域的适用,而相关国家利用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极条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对大陆架等区域的规定提出了划界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南极海域外大陆架划界争端的历史原因、法律体系以及内容冲突,认为外大陆架划界面临法律障碍和委员会障碍,虽然南极地区外海域主权要求与"南极条约体系"在主权上冲突,但与资源开发勘探兼容。中国应一方面积极参与南极相关条约的协商和制定,另一方面应加强和相关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在《1990年油污法》通过后的近三十年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要问题作出判决。该法适用于与可航水域实际相邻的非可航区域或湿地发生的溢油。在两船发生碰撞导致一船漏油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方主张由碰撞他船承担责任,则必须证明碰撞完全由于他船过错导致,并且与碰撞他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溢油船舶一方作为责任人仍需负责清污,并且有权基于分摊或代位向他船索赔清污费用。美国法院就依据《油污法》索赔的步骤和材料提交作出裁决。此外,美国法院在重大油污事故案件中,依据普通海商法支持惩罚性损害赔偿。美国油污法司法实践对于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简介: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观蕴藏着丰富的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人民在实践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观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其中凸显的"最美浙江人现象"就是在浙江大地的生动实践。对"最美浙江人现象"实践内涵和经验启示的解读,为进一步弘扬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观提供浙江样本。
简介:本文在界定海洋功能区划评估含义的基础上,通过对海洋功能区划的发展和实施情况的分析,提出了从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情况、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效果和海洋功能区划依赖条件变化三方面构建海洋功能区划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架,探讨了海洋功能区划评估指标选取应当遵循的基本设计思想。其中,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情况主要涉及海洋功能区划概况、海域开发利用概况、海洋功能区划的目标实现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和社会参与情况等指标;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效果主要从规范海域开发秩序、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海洋功能区划依赖条件变化主要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海洋产业用海需求变化、自然资源条件变化、海洋环境条件变化等指标进行评估,衡量其变化程度。根据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内容的不同,提出了不同级别海洋功能区划评估的侧重点,制定了评估流程。在此基础上,运用定量评估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以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为例,将海洋功能区划评估指标应用到海洋功能区划评估的实践工作中,检验了海洋功能区划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指出区划评估仍需研究的问题,对深入开展海洋功能区划评估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