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标准在学术评价中的应用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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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标准在学术评价中的应用探析

葛红1 孙光伟2

1广东培正学院副教授 广东 广州 510830  2潍坊科技学院副教授 山东潍坊 262700

摘要:我国的学术评价制度虽建立了重质量、重真才实学的评价导向,但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以量充质,学术功力化的问题。本文从现行学术评价的弊端及产生原因,到阐释确立以实践为评价学术成果的基本标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最后提出以实践为基本标准的学术评价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学术评价 评价标准 实践标准

引言

近年来我国出版的学术著作数量惊人,堪称世界大国。高等院校多年来学术科研成果数量庞大,但质量上乘、有影响者却为数寥寥。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临终前提出,近几十年我国为什么产生不了卓越的科技文化人才?

一面是大量学术成果的面世,一面是著名科学家的拷问,学术成果质量不高,学术腐败现象不断曝光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的学术评价偏离了基本的标准——实践。学术评价只有建立正确的基本标准,在此基本标准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有利于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才能产生提高社会效益的学术成果。

一、我国学术评价标准现状

首先,我国现行的学术评价盲目追求数量,忽视学术质量,造成学术浮躁。每一项学术成果都应具有创新性,需要长时期的思考和积累。若干项平庸的理论文章是没法和一项优秀的学术成果相提并论的,所以按数量确定学者的学术成就是不合适的。目前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考核体系只关注论文发表数量和SCI引用情况;科研管理机构也多运用量化评价方法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职称评聘、资源分配的依据,并标榜其为科学管理。这种评价机制只关注对人的考核评价,而回避了学术成果本身的创造性价值,是导致当前学术浮躁现象的主要原因。学术评价标准的错误导向在学术形成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现象,弱化了十年磨一剑的学术研究氛围。

其次是学术行政化导致学术腐败。现在被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采用的学术评价方法过于注重程序的合理性而忽略学术成果本身的价值,基于人逐利的本性,有人就会不择手段地去迎合这种标准以获取名利,从而滋生学术腐败。至于学术成果有多大实用价值,能否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就无从谈起了。杜绝学术腐败不靠讲良心、守道德,需要一个正确的目标导向,一个比较科学的评价体系

因此,确立学术评价的基本标准是非常必要的。在此基本标准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达到学术评价的根本目的,才能还学术本来的面目。

二、学术标准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一)实践标准是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决定的

学术评价是依据学术标准对学术活动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学术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术的繁荣,最终达成学术发展的目标。不同目的、不同的领域学术评价在学术评价基本标准的引导下又会有具体的学术标准及其标准下的评价体系。当行政权力取代了学术权力,行政管理的目的自然就取代了学术评价的目的。导致学术评价越来越偏离了学术评价原本的目的。因此,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学术评价无法达到促进学术繁荣的目的。

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是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学术研究的成果产生的社会效应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经济效益,能够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才符合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因此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经历实践的检验,才是评价学术成果的基本标准,实践标准是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决定的。

(二)实践标准是改变学术评价现状所必须的。

学术评价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取决于标准选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古语说: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

1、实践标准是遏止学术腐败的利器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现行学术评价体系的缺陷对学术不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学术评价从表面来看,它是由一系列具体的规则和实施办法组成,而学术评价的基本标准是这一系评价体系形成的基础。学术评价是否科学、公正,对学术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导向作用;其结果直接与个人荣誉和利益紧密相连,决定了每一位科研人员的选择取向,进而决定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整体学术水平。以实践为标准建立的评价体系,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可有效避免学术腐败的产生。

2、实践标准是倡导学术创新的保证

合理和有效的标准能够有助于评价主体对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能够实现研究成果的优胜劣汰,指引科研人员沿着正确的道路从事研究活动,从而促进科技创新[1]。相反,选择了错误的评价标准无助于对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甚至于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学术评价应注重科研影响,强调知识的实用性和社会价值,注重对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的评价[2]。以学术成果经历实践的检验来作为学术评价的基本标准可以促进学术创新。

在学术评价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是客观的、公正的。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应该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可见,只有选择了

实践的基本标准,才能确保评价过程的激励作用,才能遏止学术腐败,倡导学术创新。

三、基于实践标准的学术评价体系(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减少行政权力的影响,建立真正的同行评价制度。

在以实践标准建立的学术评价制度中,行政机构的职责是保证程序的公正,而不是参与其中左右局势。任何有关学术的问题都应在学术界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在学术的框架内加以解决,回归学术评价的学术取向,减少行政权力的影响[3]。同行评价可以排除行政权力的影响,真正做到以实践为标准,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成果的水平。因此以实践为学术评价基本标准的评价机制要求建立真正的同行评价制度。

(二)遵循实践验证的滞后性,适当延长评价周期

评价要由实践来做出,而实践的验证往往是滞后的。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命题,学术成果、学术水平也只能依靠社会实践来检验,主要是依靠时间来检验[4]。

现行的量化评价一般为一年内的工作业绩,但学术活动是需要一定周期的,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就诱发了急功近利的思想。功利主义驱动下的微观行动者主体及其行为追求满足技术治理的异化指标与标准,却并不能真正有效促进学术创新和维护学术价值[5]因此,必须改革现有的量化评价标准,目的是通过实践标准考核学者的学术质量,真正提高学术水平。基于学术活动的基本规律,学术成果的考核期应适当加长,一般为3-5年为宜。

(三)加强学术批评,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学术批评只限于学术观点,它是学术活动的深化,是科研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学术评比,科研活动照常进行;而批评是学术的生命,没有学术批评,科研就是一潭死水。

因此,应加强学术批评,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在充分批评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正确的学术评价。科研的唯一性与创新性,决定了科研与生产的不同,决定了科研评价很难或根本就不可能进行严格明确的等级评定。评比学术的最大弊端,就是扼杀学术批评,为学术腐败大开方便之门。要切实加强学术批评,营造一个使学者恪守学术道德、安于淡泊宁静、心存学术理想的氛围。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学术评价的基本标准,建立科学的评 价体系,还学术以本来的面目,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解答钱学森,为我国科技创新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包双叶.中国学术评价机制的问题出在哪里——基于现代信息理论的研究[J].天府新论,2010,(1):28.

[2] 查岚,汪霞.学术评价制度的实践偏差[J].科学管理,2023,39(4):25-33.

[3] 王瑜.高校学术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4)113-114.

[4] 余三定.必须治理学术评价过度症[J].社会科学论坛,2009,(4):81.

[5] 余利川.大学学术评价的技术治理 失灵与理性复归[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17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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