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焦裕禄精神的职业伦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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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焦裕禄精神的职业伦理

孔路路

(中共杞县县委党校,河南,杞县 475200 )

摘  要: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面对当前县委书记职业道德危机,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所蕴含的职业伦理,对加强县委书记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职尽责具有重要意义。焦裕禄忠于党、忠于国家、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县委书记的政治身份的角色和个人追求为基础,形成了理想信念坚定的职业信念、坚持党领导的职业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原则、恪尽职守的职业义务、依法办事的职业规范和公正廉洁的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职业伦理。

关键词:焦裕禄精神;职业伦理;规范;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郡县治,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级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委书记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承担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承担着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承担着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责任,在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县域治理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县委书记手中掌握着很大权力,所以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县委书记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县委书记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1]]十八大以来,县委书记的权力腐败仍然较为突出。这表明县委书记仍然需要加强职业伦理建设。

县委书记的职业伦理,是指县委书记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在县域治理过程中形成的焦裕禄精神,深刻体现了作为县委书记的职业理论。分析和学习焦裕禄精神所体现的职业伦理规范,有利于加强县委书记职业操守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县委书记自觉抵制腐朽观念的滋生,克服在执政过程中出现的消极腐败思想;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焦裕禄精神的职业伦理规范

县委书记作为县级一把手,具体组织和管理县域事务,以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正确的方向上贯彻执行。焦裕禄作为县委书记,在县域治理过程中所遵守和体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体现了焦裕禄的职业伦理规范。

1.职业信念:坚定理想信念

信念是指人们坚信自己所干的事、所追求的目的是正确的,因而在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地为之奋斗、执着追求的意向动机。职业信念是指在职业生涯中,坚信自己所干的事业、追求的目的的圣神的、崇高的,并为之奋斗终生。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焦裕禄坚持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的远大理想,时常劝导其他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马列主义水平,提高共产主义觉悟”[[3]]。也在百忙之中都要抽出时间读《毛泽东选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并以“过电影”的方式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他在大雪天为贫困户送去了棉衣,在大雨天去勘察水流的走势,肝痛就用笔顶住肝部,住院也不忘询问群众的情况,实实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县委书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县一级实施的引领者、掌舵者,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经受住各种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以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意志,推动县域发展。

2.职业态度:坚持党的领导

职业态度是指个人对所从事职业的看法及在行为举止方面反应的倾向。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县委书记的基本职业态度,也是县委书记职业伦理的首要原则与规范。焦裕禄执政兰考期间,坚持党的领导,着重强调党员干部要“提高觉悟,站稳立场,分清是非”,并同弱化党的领导、不执行党的政策作了坚决的斗争。他还要求党员干部吃透并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对兰考一些干部不执行当时按劳分配、账目公开的政策,严厉批评“有少数人已经没有共产党员的气味了”,要求“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压制民主的做法,反对不执行党的政策的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不关心群众的官僚主义”。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当时领导一切的。”县委书记作为县级一把手,其执政者身份和工作性质决定要坚持党的领导。这就要求县委书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时刻牢记对党绝对忠诚,服从党的指挥,保证县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3.职业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确定了我党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中共七大明确提出我们共产党人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后被写入党章、宪法,成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县委书记职业伦理的重要原则与规范。在履行自己岗位职责过程中,焦裕禄从不把“为人民群众服务”当成一句口号,而是切切实实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他常说:“作为一个革命者,不能有丝毫偷懒思想,要真心为革命工作,既得动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又要亲自动手亲自去做。”

[[4]]为了让群众能早一点穿上救济的棉衣,焦裕禄亲自带领领导干部给百姓领棉衣、拉架子车送棉衣,直到深夜;为得浮肿病的郭大娘买了治病的羊肉、红枣、红糖、黄豆;为生了重病的小孩联系了医院。为了摸清兰考“三害”,他靠着一辆自行车和一双铁脚板,对全县当时149个生产大队中的120多个生产大队进行了走访和蹲点调研,最终在较短时间内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改变兰考面貌的规划。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公职人员一切工作都应该服从于人民的利益。县委书记作为县级一把手,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县委书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逐步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4.职业义务:恪尽职守

职业义务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勤勉敬业是焦裕禄的职业义务。兰考当时是有名的贫困县,许多干部都不愿意来这里主政。但地委书记找焦裕禄谈话时,焦裕禄以共产党人的无畏精神表示:“感谢党把我派到最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地方,越能锻炼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来到兰考,他首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兰考灾害严重、人民逃荒的深层原因。他鼓励领导班子“不要做大自然的奴隶,要有人定胜天、战胜困难的英雄气概”,团结班子,一致改变兰考面貌。他鼓励群众干事创业,树立了“四面红旗”的学习典型,并带领群众开展翻淤压沙、翻淤压碱的治理“三害”的实践。甚至在他肝病犯了,依然拿笔顶住肝部继续工作。在他看来,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就应该兢兢业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恪尽职守、勤政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曾把国家比喻为一张网,认为“全国三千多个县就像这张网上的扭结。‘扭结’松动,国家政局就会发生动荡;‘扭结’牢靠,国家政局就稳定”。县委书记作为县级一把手,必须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严格履行本职工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去从事管理工作。如果县委书记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不愿担当作为、迎难而上,而是懒散懈怠、推诿扯皮,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也就无从实现。

5.职业规范:依法办事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职人员坚持依法办事,是法律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早在1956年9月,董必武在中国共产党八大上所作的《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报告中指出:依法办事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十八大后,我们党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是县委书记的基本职业规范。焦裕禄主政兰考期间,坚持依法办事,要求各部门对侵占公共财产、违法乱纪等现象,要求“下决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作风,焦裕禄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包括“不准用国家或集体的粮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准用集体粮款或向社员摊派粮款演戏、演电影。不准利用职权到生产队或其它部门索取物资”等条款,并多次强调,“坚持制度,赏罚分明”。并要求“同志之间、上下之间,要发扬革命的友爱精神”,互相监督,防止犯错误。

县委书记职位不高,权力不小,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才能使党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

6.职业纪律:公正廉洁

县委书记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统领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政法等一切活动。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是县委书记经常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党要求,公职人员要遵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要求。坚决反对用人、办事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拉帮结派、以权谋私等种种思想和行为。公正廉洁,不搞特殊,既是焦裕禄为政做人的底线,也是其职业纪律。当他无意听到儿子“看白戏”时,严厉批评儿子,并让他把戏票钱送去。当他的女儿想通过他干体面的工作时,他泼了一盆冷水,说“书记的女儿不能高人一等,只能带头艰苦,不能有任何特殊”。当救灾办公室的同志看到焦裕禄的棉袄很破,把3斤棉花票送到他家里时,他说“救灾物资是给群众的,我们不能要”,并让家属送回去。他常说,“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贪污多占”。

马克思说过,不可收买是最崇高的政治美德。县委书记公正廉洁、遵守党纪国法,以高度的思想觉悟进行行政管理,并有效地同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才能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焦裕禄精神的职业伦理基础

1.责任:焦裕禄职业道德的角色伦理基础

焦裕禄忠于党、忠于国家、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有其角色伦理基础。在焦裕禄看来,在社会中自己扮演了什么角色,就应该尽什么角色的本分。因此,在他执政兰考不久,就带着县领导班子到兰考车站说:“党把这个拥有三十六万群众的县交给我们,我们不能领导他们战胜灾荒,应该感到耻辱和痛心。”一再强调,“干部不领,水牛掉井。没有抗灾的干部,就没有抗灾的群众”

[[5]]。他以高度的责任心,致力于兰考脱贫。他开展生产自救,大力提倡和推广花生、泡桐产业,鼓励公社组织劳动搞副业;推行责任制保护树木,有效抵御风沙,提高粮食产量。他时刻牵挂着兰考百姓能不能吃饱、能不能穿暖、房屋漏不漏、雪天冷不冷、庄稼长得好不好。任彦芳回忆,焦裕禄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上,说“咱们不是父母官,人民才是咱的父母呀;咱也不能满足当清官,那是封建社会的官。咱们让父母养活着,咱们理应孝顺父母,咱们不是当清官,要当老百姓的长工啊。”[[6]]他一再强调,“革命不是做官,要勤勤恳恳的当人民的勤务员”。可见,焦裕禄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是以其作为县委书记的政治身份的角色伦理为基础。

2.意义:焦裕禄职业道德的价值伦理基础

焦裕禄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有其价值伦理基础。在焦裕禄看来,手中既然掌握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应该为民所用,这是他作为执政者应该具备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当他了解到尉氏县机耕队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便严厉批评他们:“同志们你们想一想,拖拉机的主人是谁?是人民!你们掌握拖拉机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可是你们如果利用手中的公权来谋求自己的私利,你们就会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最危险的!”[[7]]要求公职人员真真落实权为民所用。焦裕禄工作再忙,也总会抽出时间,反复阅读《毛泽东选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甚至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来提高自己政治思想,提升自己的价值追求。他对群众的一句“我是您的儿子”充分体现了为政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

焦裕禄精神体现出的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和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源于对自己职业角色的定位和践行,源于他对人生价值的深刻认识。因此,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职业伦理意蕴,首先要深刻认识自己职业,坚定职业信念,端正职业态度、履行职业义务、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纪律。其次,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为政观,努力创造能够实现人生和为政的意义追求。


参考文献

[[1]]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4.

[[2]]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411.

[[3]] 中共兰考县委宣传部,兰考县档案局.焦裕禄在兰考的日日夜夜[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124.

[[4]] 王启德.心中无有半点私[A].伟大的战士—焦裕禄[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152.

[[5]] 中共兰考县委宣传部、兰考档案局.焦裕禄在兰考的日日夜夜[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24.

[[6]] 任彦芳.我眼中的焦裕禄 1965-1966年采访手记[M].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22.

[[7]] 何香久.焦裕禄传[M].郑州:河南文艺出版社,2014: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