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在内蒙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两条道路斗争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民族立法和统战工作中,始终自觉而又自如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特别是毛泽东哲学思想,按照唯物论、辩证法办事,克服唯心论、形而上学,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充分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作用。而这些也有力地证明了乌兰夫具有高深的哲学理论修养。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