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生活在这片辽阔富饶的国土上的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灿烂的文化.各民族团结、平等、共同繁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我党依据这一基本原则,针对我国民族众多且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五十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一制度在解决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少数民族自治权的行使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勿庸置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所表现的巨大的优越性已载入了共和国的史册.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要随着国内、国际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发展.
简介:自治权是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有三个特征,即自治权是自治机关的一种特定的自主权,具有广泛性和局限性相统一以及权利和权力合一的特点。自治权由自治机关行使,属于该地方各族人民。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应当在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下,发扬开拓进取精神,用好自治权,加速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