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帝退位诏书》对于共和政府的诞生具有重大的法理意义,它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一起构成民国建国的基本宪法文件。也就是说,辛亥革命不只是一场暴力革命,还具有“光荣革命”的性质,在大清王朝和中华民国之间存在一种历史连续性。中华民国的成立是南北妥协的结果,这种妥协的积极意义非常明显:它结束了南北对抗状态,有利于政权的和平过渡;《清帝退位诏书》中有关“五族共和”的宣示客观上发挥了维护国家统一的作用,有利于民国政府抵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分离活动。但妥协性意味着革命的“不彻底性”,民初时期的宪政争衡表明,中国的“光荣革命”引致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后遗症,中国最终不得已走上更为激烈的革命道路。
简介:2016年11月29日,WWF针对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发表了回应,这是时隔两年以后,这一组织针对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再度发声。WWF在这篇名为《也为“一湖清水”,请选择无坝(闸)替代方案》的文章中说:鉴于鄱阳湖在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生态地位,阻隔江湖联系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将对生态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一湖清水”,不能只将建设水利枢纽作为唯一途径,无坝(闸)替代方案仍然应该作为维护鄱阳湖生态系统健康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与实践的最优选择。事实上,“控湖”设想由来已久,并且争议一直存在,为了推动工程上马,工程的方案也进行了多方调整,包括由控洪改为控枯,由“坝”改为“闸”,由全年控制改为分期控制等,并且针对反对者提出来的关于潜在生态风险的质疑,对工程的功能定位、调度方式等进行了不断的优化,并指出工程是为了保水,缓解鄱阳湖枯水所带来的生态和民生问题,甚至定位为“生态工程”。然而,民间和学界的反对声音并没有因此而减弱,来自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一直推动着信息公开和事态发展。反对声音认为,目前导致枯水季节水位过低的原因很多,包括挖砂、气候变化、上游水利工程等等,用工程措施解决问题,无异于头痛医脚,并将造成不可预计的生态风险。修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必要性在哪里?究竟是“为”生态,还是“伪”生态?“博弈”在不同层面展开。也有人指出,这些争议归根结底,还是“大开发”与“大保护”的矛盾。
简介:时下学界热议的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在增进我们对于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等基本问题之认识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们对于彼此的一些误解和成见。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提出并捍卫了这样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法教义学是法学的核心。这并非有意过度提升法教义学的地位,而是为了从根本上厘清法学各学科的内在脉络与基本性质。无论是从法教义学的性质、范围、功能及法学教育的理想来看,还是从社科法学在知识生产与应用上对于法教义学的依赖来分析,以上命题均是可以成立的。装"和"法(教义)学的社会科学化转向"这两种现象,还应看到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相互合作与相互促进的一面。
简介:时光飞逝,共和国转眼过了50大寿。前50年可不平常,辛辛苦苦,兢兢业业,风风雨雨,沟沟坎坎,欢欢喜喜,悲悲切切,既有惊天地泣鬼神的辉煌业绩,也有说不尽道不完的辛酸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一个话题,可能是讨论50年的功过得失,特别是前30年与后20年的关系。中外对比50年1997年8月10日,《洛杉矶时报》发表了该报驻北京记者罗恩·特姆佩斯特的一篇长文,对比了中印两国50年的历史和道路。罗恩被派驻中国以前曾任该报驻印度记者3年,对中印两国对比很有兴趣。罗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