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证明责任是证据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因其作用贯穿于诉讼始终,而素有"诉讼脊梁"之誉,所以,尽管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传统与法律思维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但是对证明责任问题,无一例外都给予高度重视。自19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展开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按照不同的思维方式,逐渐形成各自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基本移植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的证明责任理论,而对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理论,即使是颇受学界关注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利益衡量说",也不过是将其作为弥补德国"法律要件分类说"不足的"替补",更勿论英美证明责任理论中其他尚不受我国重视的内容,受制于法律传统和思维上的根本差异,本土基本不予吸收。然而,英美国家的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中有些理念和价值对我国证明责任理论研究也不乏借鉴意义,在此,本文意图通过分析英国证明责任基本理论,以新的视角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理论进行思考。
简介:在卡梅隆政府一系列激进的政府改革中,尤以公共机构改革最引人瞩目。在对英国政府出台的相关公共机构改革政策、方案进行文本编码、对改革逻辑的频数和应用强度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保留机构"的逻辑是要保证其更好地履行专业职能;"改造为NDPB"的逻辑是实现职能清理;"不再作为公共企业"的思路是消除公共财政负担,等等。软件拟合的改革嵌套逻辑显示了行政学意涵:牛顿力学原理为基础的线性逻辑是改革的方向盘;职能革命是公共机构获得绩效的元工具;以公共管理带动政治责任实现的后管理主义;将公共部门看成社会的一个生产部门来拉动经济复苏。这启示我们在"十二五"期间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改革仍要强调科学管理;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应当以"职能革命"为主线;通过改善公共管理质量破解民众不满;将政府组织、公共机构当作市场主体而非"救市者"来改进其内部管理。
简介: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从理论上看财政规模弱化不可避免。英国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源国之一,其行政管理改革充分贯穿和系统展现了新公共管理理念的精髓。以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1979—2006)的财政数据为依据,对瓦格纳定律进行实证检验,具有显著的代表意义。根据英国财政数据的研究结果与新公共管理理念高度吻合,表明瓦格纳定律在英国的适应期已经结束。有理由认为,只要推行新公共管理运动,瓦格纳定律就难以得到支持。鉴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世界性,及其不断推进的必然性,应当重新审视瓦格纳定律的客观性。有鉴于此,中国应该顺应世界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潮流,立足于中国现实和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发展趋势,本着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适时调整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