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何使全区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带着这一问题,近日,笔者对全区化肥、农药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一、全区化肥、农药市场经营状况通过调查了解,化肥农药市场无论风云如何变幻,供销社系统仍然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全区农技部门推广、试验新农药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1、观念有所转变,市场竞争逐步增强。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化肥流通领域出现了新的形势:流通渠道进一步拓宽,由原来的“一主两辅”改为供销社、化肥生产企业、农业“三站”三驾马车平等主体参与竞争;国家统配化肥取消,而代之以市场配置资源;放开了化肥零售价格,竞争更加激烈。面临着新形势,我区供销和农业部门认真学习和
简介:物权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物权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物权公示原则和隐私权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权保护属于基本法,而物权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物权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权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物权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简介: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二元并行是一种良性状态,依据国家法可将民族习惯法识别为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与废止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应在国家法框架内为前者找到存在的正当性,对后者积极废除。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可以合理解释许可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存在的理由。它们或者表面是与刑法相冲突但不具有违法性,或者具有违法性但不能追究遵循习惯法的责任。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在刑法中具有积极的规范价值。刑法明文承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的效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反对将习惯法作为适用刑法的素材。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不应作为出罪的直接理由,只能作为出罪的结论,如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的出罪功能就更具有实质性。
简介: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欠债务,该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应为有效。从法律评价上看,第三人加入债务属于合同变更中的合同主体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第三人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主债务人经生效刑事判决责令退赔后,债权人就未清偿债务起诉自愿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时,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与理由方面综合分析,该诉讼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不能成为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有效抗辩理由。同时,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与主债务人一起承担责任,双方中任何一人的履行行为均构成债的消灭事由,债权人就同一笔债务无权重复受领。
简介:我国政府制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火炬计划已实施八年,情况如何,为各界所关注。近日,本刊记者走访了国家火炬计划办公室研究员,农工党中央科技委员会委员陈景先。陈景先是位中年女科技工作者,自火炬计划实施便做此工作,对火炬计划可谓情有独钟。她说,火炬计划的实质就是将我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高新技术产业化。火炬计划自1988年实施以来,已取得重大成果,8年来共实施了国家火炬计划1756项,地方级火炬计划4708项,累计实现工业产值1765亿元,创汇31.8亿美元。在国家的支持和引导下,培养出一大批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北大方正集团、联想集团。巨龙集团等,并创出一条引进、消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