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五要录谱》保存有我国早已佚失的唐代《乐书要录》中的三卷,其中“琵琶旋宫法”中对十二均的各自音位表述以及转调机制,被认为是古今音乐全盘的通论,分明是唐代权威的学说,这对我们今天了解唐代乐调(调性、调式)的运用具有极大的价值。古人音乐上的旋宫转调,自有一种理论上的套路。问题是由于《乐书要录》是唐武后亲自敕撰的,故而其学说中一开始就渗入了政治的成分,因此,这个“琵琶旋宫法”的理论与实践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主要是在定弦上大都杂有宫、角两音,宫者就象征着君主,又以宫、角大三度对音乐调性加以固定。其实,真正的四弦四相琵琶定弦中,以不出现宫、角音为多,这样就更便于同主音旋宫转调。
简介:对音乐的文化功能(这是确定音乐的文化属性的最重要因素)的认识在历史上的不确定性,是导致大陆电视音乐传播出现价值观偏颇和行为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在对音乐概念的证伪过程中,得出如下一些认识:首先,音乐并不是一种传讹已久的“听觉艺术”,而是从其诞生之日直到今天,它在多数情况下是视、听觉综合感知的,而其中的视觉信息对于音乐的表现与感知也是必要的。其次,音乐也不是某些人断言的“世界语言”,而是其“所指”由特定文化传统所规定的、类似语言体系中的“语种”或“方言”之类的特殊声音符号体系。第三,不同文化传统对“音乐”这类现象有着不同的类概念,而且他们对这些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也由于其特殊文化传统的规定而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这些差异暗含着不同文化对于“音乐”这一事象进行认知和评价的不同本体观、功能观与价值观。第四,音乐的功用远不止于“审美”和“娱乐”,而首先是一种集中指向人类生存目的的多功能文化工具。第五,底层民众才是人类音乐文化的主要创造者。职业作曲家群体的出现,虽然部分替代了民众对音乐文化的集体创造,但作曲家的创造“蓝本”大多仍来自民间音乐这个积淀丰厚的资源,因此他们的创造带有浓郁的“改编”性质。第六,不同文化传统中的音乐,没有价值上的可比性。当代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西方音乐中心”的价值观及其实践(包括在电视传播中的实践),正在极大地损害着中国数千年历史中积淀下来的、深厚而宝贵的传统音乐资源,从而也损害着中国音乐与世界音乐风格多元化健康发展的前景。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相对主义的音乐价值观正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
简介:“胡公信仰”是浙江地区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区域性神祗信仰,“‘五云三都’白竹胡公案”是其代表性的仪式活动。通过此个案,以传播学的视角考察“胡公信仰”仪式及其音乐的演变轨迹和内外动因。研究发现,政府意志、市场力量、人口流动以及传媒的影响,传播内容发生了诸多变化,但因其信仰核心、闹热兴旺的祈福目的,传播的核心要素保持不变。传播方式从比较单一的民间社会传播转变为以民间社会传播为主,融合了政府组织传播和新媒体传播,构成了多元的传播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