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权连带责任之实质是受害人赔偿不能风险的"内部转移"机制;相应地,责任保险则是一种"外部分散"机制。二者并存于同一法律体系必将产生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如连带责任的可保性、连带关系对责任保险风险的放大、保险合同中连带责任约定不明的解释、责任保险导致连带责任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等。责任保险对连带责任人有利有弊:既可以通过责任保险转移风险,又会因责任保险而吸引受害人的索赔。对受害人而言,责任保险和连带责任则是两个功能相同的"深口袋"。通过连带责任关系,部分责任人的保险实际上覆盖了全体责任人的赔偿不能风险。基于现代风险的系统性特征,根据责任保险的发达程度逐步限制和废止侵权连带责任乃未来之趋势。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广大司法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为保卫和促进改革努力奋斗,并且已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在有的问题上也发生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的把“有功”当作“有罪”、有的又把“有罪”当作“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