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陈波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中医药“老字号”著作权保护的法理思考》一文中指出,中医药“老字号”不仅是各“老字号”传承人历经多代努力的结果,也是中国传统中医文化的重要表征之一,属于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传统知识所包含的信息的本质不同,以及表达方式的多元化,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概念。根据WIPO2001年发布的《传统知识持有者的知识产权需要和期望:WIPO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事实调查团报告》认为,传统知识可分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包括创作和表演)、传统科技知识(包括生活知识)、传统标记(包括符号和名称)、传统知识相关的生物资源、有形文化财产(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和传统生活方式及其要素六大类。显然,中医药“老字号”是传统知识的重要类型之一。不过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理论与传统知识产权理论有很大区别和差异。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在知识产权主体的立足点上角度不同。传统知识产权理论关于主体的立足点是强调具体的直接的创作者,具有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特征;而传统知识之知识产权理论关于主体的立足点是强调知识创造的整体性、群体性,其方法论特征是集体主义的。从这一点而言,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理论势必会颠覆传统的知识...
简介:在要求我国迅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著作权制度的外部压力下,我国《著作权法》的制定及其后的修改大量借鉴了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国外立法的规定,此种立法产生了三方面副作用:(1)"博采众长"造成了条文之间的逻辑矛盾;(2)直接照搬国际条约使得立法过时或过于粗糙;(3)对国际通行规则的改动导致立法目的无法实现。目前启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并无外部压力,建议按以下三种方式借鉴国际条约和国外立法:(1)以一个法系中一个主要国家作为借鉴的样板;(2)改对国际条约规定的直接照搬为根据国情、用本国立法语言重新制定精细化的规则;(3)除非有充分理由,不轻易改动国际通行的规则。
简介:摘要: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制度,是平衡著作权人的个人法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使得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被打破。教育利益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利益,教育利益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冲突本质上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为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教学合理使用制度对著作权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简介:摘要:当前,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服装的需求也逐渐旺盛。服装设计是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实用科学,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基础上,蕴含了设计师们的艺术构思和创意,表达个性、创新求异、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从服装设计到制作出服装成品的过程中,会产生手绘设计图、电脑设计效果图、样板图(又称裁剪图)和服装成品(又称成衣)等设计成果,其中一些具有独创性的设计成果反映了设计师独特的取舍和安排,可以构成作品并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通常来说,服装设计成果主要包含图形作品和美术作品等作品类型。
简介:摘要: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立法者试图在我国引入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因争议巨大最终没有体现在21年的新著作权法当中。但实践中已经存在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的现象,损害了使用者和被管理的非会员著作权人的利益。著作权集体组织延伸性管理招致诉讼风险后如能替代使用者与权利人进行诉讼,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有利于维护三方利益,解决纠纷。
简介:摘要: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立法者试图在我国引入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因争议巨大最终没有体现在21年的新著作权法当中。但实践中已经存在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的现象,损害了使用者和被管理的非会员著作权人的利益。著作权集体组织延伸性管理招致诉讼风险后如能替代使用者与权利人进行诉讼,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有利于维护三方利益,解决纠纷。
简介:摘要: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各种视频平台发布自己制作的视频已成为人们分享信息的重要方式。音乐是视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复杂的著作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