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简介:法国对政府及公职人员的监督主要由国会、行政法院等实施,此外,对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和职业道德通过法律加以明确约束。 一、国会监督制度 法国的国会依法享有监督、制约政府和官员的权力。除了以法律案审议权、每周一次专门质询权等方式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责外,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监督和制约政府。第一种是通过行使不信任表决权监督政府。法国宪法规定,国会如果对于政府施政纲领或者总政策表示疑议,可通过不信任案追究政府责任。当国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第二种是通过弹劾案监督总统和内阁成员。法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国民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违犯刑法的各级政府官员进行弹劾的权力。弹劾案由
简介:<正>日本在罪犯引渡方面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是1886年的《日美引渡条约》。日本历史上还曾于1907年与俄国订立过引渡条约,该条约直到二次大战之前一直有效。1953年日本颁布实施了《逃亡罪犯引渡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现代化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罪犯逃离犯罪地国的情形急骤增多,从而使日本认识到相互引渡罪犯在国与国关系中显得更加必要。只有通过国际范围内的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合作,才能有效地交还和处罚逃犯。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1964年第46届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1953年〈逃亡罪犯引渡法〉的修订令》,此项修订令于1964年5月29日生效实施。另外,在此之后日本国又分别于1971年10月14日和1974年7月12日正式批准参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