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专家意见常常在我国案件审判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笔者认为:专家意见书越来越频繁出入法庭,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造成了干扰。本文拟从专家意见书的定位及其对司法独立、公正造成的消极影响两方面来论证,并得出专家不应就审理中的案件向法庭提交意见书的结论。【关键词】专家意见书司法独立司法公正近来,在一些备受争议的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常会有一些专家发表意见看法,并向法庭提交专家意见书。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讨论。支持者认为,专家的水平普遍高于司法人员,有他们加入司法活动,公平正义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反对者坚持,这根本就是扰乱司法秩序,谈何加速法治进程。社会上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质疑和讨论,并不仅仅因为“刘涌案”后,大众对专家意见诟病纷纷,还有“专家”在当下社会人们心中地位的变化,以及我国司法体制本身存在问题。那么在如此大环境下,怎样看待专家意见书更为合适?本文认为,专家不应就正在审理的案件向法庭提交专家意见书。
简介:目前,医患矛盾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由于医患关系在现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医患双方的矛盾已严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手术同意书,本应是减少摩擦的“润滑剂”,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反而引发了医患双方更多的矛盾。我国手术同意书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医患双方对其法律性质认识不清。针对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有合同说、风险承担说、授权委托说及知情同意说等多种学说。本文针对这些学说进行具体分析,并且着重分析了其中的合同说与知情同意说,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效力:一方面表明医疗行为合法,另一方面正确的划分医患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最后在知情同意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现行手术同意书从主体、标准范围、方式和例外情形等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希望可以使该制度更趋合理化,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